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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三傷又是酒駕毀家庭 市長陳其邁震怒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1-12-26
媒體:nownews
作者: 鄭婷襄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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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今(26)日晚間7點多,在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發生一起嚴重的死亡車禍,38
歲的黃姓駕駛開車衝撞走在斑馬線上的一家人,造成3女1男受傷,不幸的是37歲的范姓女
子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男子坦承酒後駕車釀禍,又因酒駕毀了一個家庭,高雄市長陳其
邁聽聞震怒,後要求警方從嚴從速儘速偵辦,決不寬貸,全案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
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黃姓駕駛酒駕行經路口撞上4名行人而發生車禍,其中媽媽范姓女子傷勢嚴重,送醫前就
已經沒有了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不幸宣告死亡,其餘3人為范女家人,45歲的林男雖
意識清醒,但腳、肋骨、骨盆多處骨折,傷勢嚴重,另兩名13歲及17歲的女性則分別受到
牙齒斷裂、雙小腿骨折、四肢疼痛等傷勢,均已由救護車分別送往大同醫院、聯合醫院及
長庚醫院救治。
經轄區新興分局調查,黃嫌在今天下午四點許在鹽埕區某咖啡店與朋友一同喝酒,自備威
士忌,約於晚間七點許貪圖方便仍酒後駕車欲返回小港住家,在途中就發生這起不幸的車
禍,而黃嫌經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
高雄市長陳其邁第一時間接獲警察局報告後指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
,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儘速偵辦,決不寬貸;而警方查出黃嫌曾於民國95、98年皆有酒駕
遭取締紀錄,目前無汽車駕駛執照,酒後泥醉仍執意駕駛,有不確定殺人重之故意,全案
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針對黃姓犯嫌酒後仍貪圖一時方便,駕車肇事致他人死傷,犯行嚴重,新興分局將建請高
雄地檢署將黃嫌聲請羈押,同時也一併譴責並追究鹽埕區咖啡店店家未予以規勸攔阻之責
,另也將調閱沿途監視器影像,針對黃嫌所有違規行為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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