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點:高雄家蒂諾的事情,檢舉家蒂諾鴨肝當鵝肝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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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uel2 (君若無心我便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一客最貴6千元!高雄鐵板燒名店把鴨肝當
時間: Fri May 26 00:02:04 2017
雖然我不知道除了原來爆料的前員工之外還有沒有人檢舉,
但我自己有去檢舉。
原始爆料文章八卦版還在,在這 #1O1mUT8g (Gossiping)
而我的文章都被洗掉了,高雄版的幾篇還在,
在這 #1O2PbVyG (Kaohsiung) 和這 #1O2X5mS7 (Kaohsiung)
看到這則新聞就是爽!
來交代一下去年檢舉完之後的事情,卦點在最後,不想看事情經過的可以end。
也分享一下告人詐欺之後的流程大概會是怎樣?
10.20第一次檢舉時,因為被踢皮球,最後火大所有單位都去檢舉一輪。
這次主要發起行動的單位之一~高雄市衛生局也是其中一個。
因為不滿衛生局承辦人說他們只抓現行犯,所以重複申訴幾次,
承辦人才說有違法之虞,他們已經轉交地檢署了(不要再吵他們了)。
應該是構成這次行動的主要行動推手。
因為也有控告詐欺,大概11月初就去警局作了筆錄,
不過中間就一直沒下文,後來3月中的時候,
警官回報說因為有個重要證人一直聯絡不上,所以就準備移交地檢署了。
大概1月底就收到調查局的聯絡,2月初去作了筆錄,
檢察官說因為不想要打草驚蛇,讓店家有機會去應對滅證,
所以希望我暫時不要發文,公開他們的行動。
-----------偵查庭------------
在4月中的時候,收到高雄法院出庭的通知,
在法庭走廊等待傳訊時很緊張,可能是人很多的關係,可能是沒冷氣的關係,
身體覺得很悶熱,心裡忐忑不安,上法庭仍然是種煎熬。
以為會要直接像 legal high 或逆轉裁判那樣上法庭面對檢察官、法官、作證、尋問,
結果只是簡易偵查庭,只有原告被告、檢察官,釐清一下事實,問有沒有和解的可能。
問我事發經過的時候,我還拿出我整理的時間表準備照表念,
檢察官說,輕鬆一點就好,不要那麼嚴肅,就問了幾個重點就改問李女。
那天是第一次見到新聞說的李女,也是之前打電話死都不肯告訴我姓氏、
要我知道他就是家蒂諾的代表的那個董事。
檢察官問李女認不認罪的時候,李女堅持整件事他們有"瑕疵"
被檢察官電說,你的態度還是很硬齁?
檢察官認為,李女不要在那邊辯說外場有沒有記得說,
"你自己就可以做得到的事情為什麼要推給別人?你就在菜單上寫個(鴨肝)就好了
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檢察官帥氣破表!)(是個女性,不是這次行動的郭檢察官)
最後詢問了李女律師有沒有和解的可能?
李女的律師硬是要說,可能是外場忘了說是鴨肝,或是原告漏聽(你才漏聽),
我們非常願意和解!
檢察官本來都要下班了說請律師談談和解看看,準備結束了。
「那個...我不要和解!」我緩緩舉起手說。(怎麼沒人主動問我要不要和解啊?)
檢察官明顯地楞了一下,然後跟我強調說,打官司可能曠日費時,
結果不一定會是我想要的結果。如果願意接受和解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也正色地跟我說,如果你確定不和解,那我跟你保證我們會用心地搜查,
一定會去查明事情的真相!
「沒關係,我願意接受可能的後果,我不要和解。」
檢察官最後交代一下被告律師,還是談談看和解可能,檢察官會再跟律師聯絡。
還有準備一下你們的進貨紀錄。
「你們的進貨資料呢?」
「檢座,請讓我們回去補個你。」
就這樣散會。
--------李女的狡辯---------
出庭完後,給帥氣檢察官一個面子,我還是去跟李女還有被告律師談一談。
李女強調:
「我自己本身也是個消費者,我從xx買下來之後,改用家蒂諾的名號,
就是希望有個家字,希望員工有家的感覺。
(你今天會爆出這個料就是你家員工說你們待遇超爛出來爆料啊大姊!),
我希望給顧客最好的食材,別人用冷凍干貝,我用北海道干貝
(那還是冷凍的阿!你北海道當日寄送逆!)
鴨肝也是我一直等不到鵝肝,想說再等等,才一直沒有換。
(所以事件爆發之後你就捨得換了?)
要換菜單要幾萬塊耶!(你的菜單是鑲金的這麼貴?)
我們的鴨肝是加拿大跟匈牙利進口的,
進貨價 (一斤 2800 ~ 4000 ),是很好的鴨肝,
我們想給客人最好的,而且鴨肝部分才賣800,算很便宜了啦。
(你一客套餐三四千你跟我說便宜?)"
我問:所以你們鴨肝換鵝肝這件事情多久了?
李:就這一年!
(事後證明,這是唬爛的!2013開店至今沒進過鵝肝!)
後來聽不下去,改聽律師說,律師說我之前報警時要求登報道歉不符合比例原則,
律師:不然你開個金額,我們就私下解決就好。
我:我不要你們的錢,今天我就是要你們受到實質的疼痛,
算是我一個小市民能為食安做的事情。不要每次都說是別人的錯。
今天你一直強調是那個外場員工的疏失,但那是你的員工,
員工的疏失就是你的疏失,今天我就是被詐騙了。
律師再說他們希望爭取緩起訴,就是被告認罪,然後希望法官緩起訴。
律師:你看剛剛我的當事人也一直在說,
他覺得這件事是 "有瑕疵",其實一個緩起訴,就夠給他警惕了。
(你也知道你的當事人死不認罪?)
最後我說:如果法官願意給你們緩起訴,那是你們幸運,但我覺得緩起訴不夠,
道歉就是要會痛才有他的意義,金錢已經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了,
但我不要你們的錢,我就是要你們的名譽有受到實質的傷害。
我不會跟你們和解的,你可以打給檢察官說我不願意和解了。就這樣。
然後我就轉身離開,不再聽他們的廢話了。
結果,過了三天吧。
竟然有一個中年大叔來我的上班地點來堵我!!
我:請問你是?
叔:沒有啦,我也住附近,就厝邊(鄰居)啦。
我:請問你是家蒂諾的?
叔:我朋友啦!
我:請你回去,我不會隨便跟什麼厝邊來聊天,
你這樣來我上班的地點找我也對我造成困擾了!
要談叫律師過來!而且,我已經說過,我不要和解了!
奇怪的大叔才回去!
什麼東西啊!和解不成還直接來上班的地方堵我!
工作的同事還一臉困惑的問說什麼鴨肝鵝肝的,被我打混過去。
----------目前為止---------
開完偵查庭之後目前我是沒有接到再出庭的通知。
到今天早上看到新聞超開心。
不過我是有個疑慮:早在偵查庭的時候,檢察官就叫家蒂諾的李女去準備進貨資料了,
一個月的時間,要滅證要生個假資料應該早就生完了?
結果過了一個月的今天來突襲檢查,還有押送含李女的五個嫌犯。
結果竟然還真的能查出東西?
代表著:
1. 五個嫌犯裡面有人自白了。
2. 家蒂諾有恃無恐,覺得不會繼續了,擺爛。
3. 從頭到尾沒進過鵝肝,只進鴨肝的謊太扯了,不可能生出三年的進貨單。
只好兩手一攤。
我是不知道是哪一個啦,只是想起李女一個月前還在那邊信誓旦旦,
"我們做這事只有一年!" 結果根本是開店三年沒進過鵝肝,覺得可笑!
-----小感想------
看著新聞食安不斷出問題,覺得原因就是只有一個:
因為做壞事不會被罰、不會被抓、不會痛。
我也很忙,有很多事要做,要上班,想陪老婆,想打我的電動看我的漫畫,
但是恁爸就是要個公平正義,就是要讓店家知道,你偷雞摸狗就是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恁爸不要你的臭錢,不要你的和諧,就是要你痛到不敢再有下一次!
你想要怎樣的社會,就從自己去試著改變。
感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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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o為desiredesign創作 , 天平自己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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