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人在台北生活的有點膩了,所以就回到嘉義工作了一陣子,也認識了我男友
在聊天室認識了他,他是高雄人,還是職業軍人,小我四歲!
一開始交往覺得還不錯!但因為各自住家裡....兩個人見面時間都會受限!
我的觀念又是....無論如何都不可以住到男友家去,
所以每次我去找他都住飯店........我整個大失血!
後來我男友就提議我回台北,他請調上來台北就可以過兩人世界了
因為我雖回嘉義工作,但台北的房子沒退租!
為了他的願望....我隔一個星期就搬回台北了......
結果....他六月才告訴我....他七月會被調到恆春半年(-_-")!
就這樣....我一個人在台北......傻傻的等!
一個人.....超辜單!面對36坪的大房子.....跟男友一句一句的道歉!
他又說....不是他能決定的!又不是他的錯.....
也許吧...我是個傻子!才會這麼聽男友的,只為了他想同居,我就搬上來了
弄的現在獨守三房二廳的房子!好想哭.......
我是不是該繼續的等!他總是說....什麼程序程序的問題.....
小男友....好不可靠!
應不應該再等下去.....我們真的會有同住的幸福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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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道月光,我又不夠美!
因為不美,沒辦法為你的愛情負責!
也不能代替月亮,讓地球暖化不發生!
只求,月光這兩個字不要反映在薪水上!
我是月光!黃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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