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雜誌創刊精選】憶陳定南二三軼事
林光義/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2014-07-15 00:10
【民報雜誌創刊精選】憶陳定南二三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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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林光義,陳定南老友)和陳定南認識是在1978年,因為不約而同地照顧
生活陷入困境的杜顯揚老師而結下善緣。我比他早兩屆畢業於宜蘭高中,所
以並不相識;他不知道我每月送3000元給老師和師母做生活費,我也不知道
他在籌募40萬元作為老師的生活基金。
當時定存利率高達 10%,40萬元每月就有3000元的孳息。他籌足基金後,和
同學請老師聚餐,席間老師提到我的名字,我才臨時被邀參加。介紹我們認
識的楊景旭補充說,他們事實上只募到一半,是陳定南個人慨捐20萬才予補
足。但當晚席散之後,陳定南卻捨不得花30元的計程車費,而要我載他去搭
巴士,輾轉換車回到三星老家,讓我見識到一個人的大格局和捨己為人的風
範。
1966年,陳定南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在服預官役擔任軍法官期間,目睹司法
的不公與黑暗,遂決心棄法從商;經歷廣告公司、台塑企業、亞中鞋業等歷
練後,自己開設貿易公司經銷鞋類。曾有一位外籍客戶為了殺價,批評他的
鞋子是爛貨並擲之於地,陳定南當場正色說:"We sell merchandise, not
dignity.”(我們出售商品,不賣尊嚴)。那老外連忙道歉,表示願意購買
,但希望能打個折扣。陳定南卻回答說:“But we discount price, not
quality.”(我們價錢可以打折,但品質絕不打折)。
陳定南的夫人張昭義女士,中央大學外文系畢業後到他的公司擔任英文秘書
,有一次因故遭到陳定南責罵,憤而請辭。陳不假辭色地告訴她:如果妳自
認沒有做錯,根本無需請辭;如果有錯,那挨罵也是應該的,更沒理由請辭
。張昭義後來向我戲稱,她嫁給陳定南是「誤上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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