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前一陣子因為工作的關係受傷,有動手術
診斷書上面寫的是數後休養兩週,復健治療兩個月,
打電話問過勞工局的人員後了解,可請連續兩日的工傷假,
以及兩個月回診復健皆可請全日的工傷假,
問題如下,
因為我的手預計要半年才可完全康復(預計阿~~),
問過醫生,長庚好像有規定醫生不能一次開太多日的復健證明,所以要分批開診斷書,
想請問大家,
1.分批開出的診斷書可以繼續當做因日後復健治療的請假(工傷)證明嗎?
2.復健治療期間,雇主可以資遣我或是要求我離職嗎?
以上問題拜託不吝指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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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因為工作的關係受傷,有動手術
診斷書上面寫的是數後休養兩週,復健治療兩個月,
打電話問過勞工局的人員後了解,可請連續兩日的工傷假,
以及兩個月回診復健皆可請全日的工傷假,
問題如下,
因為我的手預計要半年才可完全康復(預計阿~~),
問過醫生,長庚好像有規定醫生不能一次開太多日的復健證明,所以要分批開診斷書,
想請問大家,
1.分批開出的診斷書可以繼續當做因日後復健治療的請假(工傷)證明嗎?
2.復健治療期間,雇主可以資遣我或是要求我離職嗎?
以上問題拜託不吝指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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