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我也有個勞工權益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 新北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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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前一陣子因為工作的關係受傷,有動手術

診斷書上面寫的是數後休養兩週,復健治療兩個月,

打電話問過勞工局的人員後了解,可請連續兩日的工傷假,

以及兩個月回診復健皆可請全日的工傷假,

問題如下,

因為我的手預計要半年才可完全康復(預計阿~~),

問過醫生,長庚好像有規定醫生不能一次開太多日的復健證明,所以要分批開診斷書,

想請問大家,

1.分批開出的診斷書可以繼續當做因日後復健治療的請假(工傷)證明嗎?

2.復健治療期間,雇主可以資遣我或是要求我離職嗎?

以上問題拜託不吝指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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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09-04-14
1.這個不清楚 2.不可以 上課老師有提到相關法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4-18
基本上因工作受傷雇主不可任意解雇,但如果要半年不能正常工作,比較小型的公司有的會情願資遣...成本太傷
Ida avatarIda2009-04-21
病假公司要給半薪,退休金要提撥,勞健保要照保,年資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4-25
要照算......如果依法資遣就沒有違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