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12月起屢次到千倍洗衣店欲拿回送洗衣物每每撲空,2018/5/28傍晚前往三峽派出
所尋求警察協助,警察與我到千倍洗衣店找尋房東了解情況,房東表示從去年11月底開始
沒收到租金也是受害者之一,房東已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訴訟程序前調解會業主未出席
。
因租約尚未到期且未獲得法院裁判確定,故僅能觀看店內情況不能碰觸任何屬於承租方東
西,避免日後不必要紛爭,2018/5/29(二)19:28PM 從開門起全程錄影至關門,進入店
內所見洗妥衣物所剩不多。
撥打門市與手機都是空號無法聯繫上負責人,也無法得知千倍洗衣店與哪家洗衣工廠合作
,派出所員警建議我尋找同樣受害消費者一起提出告訴維護自身權益。
以負責人名字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可查詢積欠銀行、租賃公司、個人的借款未履行債務,
債權人便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與本票裁定與發送儲值優惠簡訊時間有重疊狀態,
2017/11/30儲值優惠結束,該店便公告店休一週,便未開門營業惡意倒閉,倒閉前提出儲
值優惠行為符合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在此尋找同樣復興路100號千倍洗衣店受害消費者,遵循合法管道將自己的衣物取回】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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