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尋11月11日中午車禍目擊人~~ -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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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11月11日)我有PO文述說我出車禍的經過,

而經過一週的調養,

目前只剩胸口以及手、腳上面傷口處發炎未好,

所以還有些許的疼痛感,

大致上,已無大礙!


因為我是在上班送貨途中發生意外,

所以公司說可以去申請職業災害的理賠,

但勞保局那裡需要報案證明或是目擊者才可以申請。

而當時只有扶我起來的那兩位先生是現場目擊者,

不知到這樣的尋人文章可以找到人嗎?

碰碰運氣嘍,

若尋不到人的話,

就不去申請了!



時間:100年11月11日 下午一點左右

地點:光復橋下的環河路 往中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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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1-11-22
祝找到人~大家行車平安!
Freda avatarFreda2011-11-22
希望找到目擊者~大家行車平安!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1-23
為什麼職災要目擊証人才能申請?規定改了嗎?
Agatha avatarAgatha2011-11-28
我之前車禍沒有目擊証人但也是申請有職災
無論如何,祝原PO早日康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