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新祥豐店全家黃色雨傘王雨傘 (已結案)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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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基隆的朋友你好:

朋友於2014/03/03 18:55 左右進入全家新祥豐店買東西,因為當時有下雨,
把雨傘放在便利商店外的傘架上,出來的時候發現雨傘不見了。

已向全家工讀生登記,明天店長來上班的時候會調閱監視器畫面,
但便利商店的監視器僅裝設在室內,店門口部分沒有拍攝,可能很模糊。

也有向正濱派出所報案了,員警後天會向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

如果那位拿走雨傘的人有看到這篇,請直接把雨傘送到正濱派出所,並向警察自首,
已訴諸法律途徑。

依照海大校規規定,學生如果犯罪,罪名成立,將被勒令退學。
偷竊罪/竊盜罪 乃公訴罪,都已經長那麼大了,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是一隻黃色的雨傘 雨傘王的。

真心覺得下雨天拿走別人雨傘的人真的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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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4-03-04
猜測是老伯拿走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3-04
好酷 為了一把傘報失竊~ 公訴罪沒辦法撤回 看到這篇還拿傘去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3-04
自首的 我想應該也不會偷拿人家傘了...XD 不去自首還可以賭影像模糊 沒證據 甚至根本找不到嫌疑犯XDDD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3-04
偷傘這種事情在其他地方也常發生(學校、圖書館、商店)找到的機會很渺茫,通常只能自認倒楣(攤)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3-04
以前被偷過所以…自備傘套帶著走最安全XD
John avatarJohn2014-03-04
請以購買取代認養
Tracy avatarTracy2014-03-04
雨傘出現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3-04
去警察局根本沒有給報案三聯單,員警只是協尋。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3-04
12點多要回去的時候有經過還沒有出現店員說早上七點多的時候就有看到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04
事情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Hardy avatarHardy2014-03-04
離家出走了 壞壞
Irma avatarIrma2014-03-04
所以偷傘的是鄉民......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3-04
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3-05
沒給三聯單就是吃案了
Irma avatarIrma2014-03-05
xD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3-05
校規最好有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