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基隆的朋友你好:
朋友於2014/03/03 18:55 左右進入全家新祥豐店買東西,因為當時有下雨,
把雨傘放在便利商店外的傘架上,出來的時候發現雨傘不見了。
已向全家工讀生登記,明天店長來上班的時候會調閱監視器畫面,
但便利商店的監視器僅裝設在室內,店門口部分沒有拍攝,可能很模糊。
也有向正濱派出所報案了,員警後天會向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
如果那位拿走雨傘的人有看到這篇,請直接把雨傘送到正濱派出所,並向警察自首,
已訴諸法律途徑。
依照海大校規規定,學生如果犯罪,罪名成立,將被勒令退學。
偷竊罪/竊盜罪 乃公訴罪,都已經長那麼大了,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是一隻黃色的雨傘 雨傘王的。
真心覺得下雨天拿走別人雨傘的人真的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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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於2014/03/03 18:55 左右進入全家新祥豐店買東西,因為當時有下雨,
把雨傘放在便利商店外的傘架上,出來的時候發現雨傘不見了。
已向全家工讀生登記,明天店長來上班的時候會調閱監視器畫面,
但便利商店的監視器僅裝設在室內,店門口部分沒有拍攝,可能很模糊。
也有向正濱派出所報案了,員警後天會向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
如果那位拿走雨傘的人有看到這篇,請直接把雨傘送到正濱派出所,並向警察自首,
已訴諸法律途徑。
依照海大校規規定,學生如果犯罪,罪名成立,將被勒令退學。
偷竊罪/竊盜罪 乃公訴罪,都已經長那麼大了,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是一隻黃色的雨傘 雨傘王的。
真心覺得下雨天拿走別人雨傘的人真的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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