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壓箱寶的老照片─生活歷史影像」徵展 - 澎湖
By Genevieve
at 2005-03-21T17:30
at 2005-03-21T17:30
Table of Contents
一、 宗旨:
「澎湖開拓館」為活化展示機能,加強展示內涵,特徵求關於本棟建築及澎湖其他歷史建築、古蹟、鄉土人文風情等歷史影像,喚起住在這片土地上或是來過這裡的人對於這些過往的記憶及故事,讓歷史風華重新展現。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承辦單位:澎湖縣文化局
三、 徵展內容:
(一) 民國80年以前所拍攝的影像資料。
(明、清、日治時期之影像資料尤佳)
徵展內容包含:
1. 澎湖開拓館(原澎湖縣長公館)歷史影像。
(縣長及眷屬居住縣長公館或參加在縣長公館之宴會等照片)
2. 澎湖古蹟、歷史建築。
(文建會登錄之各個古蹟及歷史建築,或老街、老店、廟宇、公共建築等)
3. 鄉土人文生活。
(廟會、婚喪喜慶、農漁事、童玩、一切與生活有關之影像照片等)
4. 歷史意義重大之紀念影像。
(學校、團體各種紀念照、特別節日慶典、道路或建築落成啟用等)
5. 風景或紀念明信片。
(民國80年以前出版之明信片)
(二) 影像資料,包含照片、幻燈片(正片)、錄影器物上相關影像翻攝等影像資料皆可。
(三) 曾經入選文化局相關出版品之影像資料不得重複投件。
四、 入選獎勵:
入選影像每件可得獎金1,000 ~ 3,000元(依據影像資料的歷史性及價值性評判)。
五、 送件要點:
請將影像資料先行翻拍留存,送件須用原件,同時簡述影像資料拍攝年代、內容(或是影像中的故事)以100~300字為限,提供者姓名、聯絡電話、住址(格式如附件)。
六、 徵展日期: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七、 送件地點及方式:
澎湖縣開拓館/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0號。
1. 現場繳交:請於開館時間送件,4月至10月,每週二至週日,10:00~22:00。(11月至3月開館時間縮短為10:00~17:00)
2. 郵寄繳交:郵寄繳交請寄掛號,確保郵件順利寄送至本館並以郵戳為憑,為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請妥善包裝郵寄。
八、 審查時間:
當送件影像到達50件即召開審查會。
九、 審查小組:
所送件之影像資料將由本局聘請在地文史工作者及專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者將於94年度擇期於澎湖開拓館舉辦特展。
十、 公告錄取時間:
每次審查完畢即不定時於澎湖開拓館網站上公告入選影像,並另行電話通知領獎。
十一、 附則:
(一)送件影像經審查入選者,主辦單位有攝影、拷貝、報導、展出、印刷、數位化、上網張貼及運用相關活動等權利(須填寫同意授權文件)。
(二)經審查入選影像資料,資料所有人可決定致贈本縣文化局收藏或本局聘請專人翻拍結束後歸還。
(三)未入選影像資料待審查完畢將電話通知前往澎湖開拓館領取。
(四)本活動聯絡人澎湖開拓館服務台(06-9278952轉2)或葉小姐(06-9261141轉210)。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歡迎轉錄各大專院校攝影社或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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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地北雙飛雁‧老翅幾回寒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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