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給加班費」 5家量販遭罰2萬 - 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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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曾佳俊.報導


新北市府日前針對21家量販店與百貨公司進行勞動稽查,昨公布結果發現有5家違反

《勞基法》,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最多,分別是家樂福北大店、

板橋店未給勞工加班費,環球購物中心中和店僅給補休卻未給加班費以及超時工作;

頂好超市土城店、樹林店則是未給勞工國定假日休息,分別處2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

http://ppt.cc/iv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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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3-05-17
商家:才2萬,勞工沒給假日休息,我花十五分鐘就賺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5-21
2萬...太划算了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5-24
真想知道一樓在做啥?20k/15min,強!
Annie avatarAnnie2013-05-29
一樓指的不是一個勞工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6-01
我是指店家花15M就賺回來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6-05
1F指得是商家賺錢的效率吧~~先看清楚吧
Linda avatarLinda2013-06-08
2萬?15min?營收還淨利?2萬不用當租金或薪水?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