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766706.shtml
「妳是處女嗎?可賣很多錢」 不算性騷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8.05 10:02 am
張姓男子搭訕國中女生「妳是處女嗎?處女可賣很多錢。」被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制法送
辦,台北地檢署認為他沒有碰觸私密處,未達刑罰程度,但言語有恐嚇「帶去賣」意圖,
改依恐嚇及強制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5月21日下午,39歲張姓男子酒後在台北市文山區興福國中門口,搭訕一名剛下課的
國二女學生「妳是處女嗎?如果是處女可以賣很多錢,可以賣到120萬元。」
國中女生不理會逕自走開,張姓男子卻尾隨至附近巷弄內,再說「買妳一次要多少錢?妳
月經來了嗎?」強拉國中女生的手,阻止離去。
檢方指出,性騷擾防治法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
部、胸部等身體隱私處為構成要件,張姓男子沒觸摸到國中女學生私密處,未達刑罰程度
,僅能處由市府等機關處以行政罰。
不過,他公然對國中女生稱「買妳一次多少錢?」足以貶損國中女生在社會上評價,強拉
對方的手阻止離去,構成妨害自由之強制罪,他說「可以賣到120萬」則有恐嚇欲帶去賣
犯意。
【2010/08/05 聯合報】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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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處女嗎?可賣很多錢」 不算性騷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8.05 10:02 am
張姓男子搭訕國中女生「妳是處女嗎?處女可賣很多錢。」被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制法送
辦,台北地檢署認為他沒有碰觸私密處,未達刑罰程度,但言語有恐嚇「帶去賣」意圖,
改依恐嚇及強制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5月21日下午,39歲張姓男子酒後在台北市文山區興福國中門口,搭訕一名剛下課的
國二女學生「妳是處女嗎?如果是處女可以賣很多錢,可以賣到120萬元。」
國中女生不理會逕自走開,張姓男子卻尾隨至附近巷弄內,再說「買妳一次要多少錢?妳
月經來了嗎?」強拉國中女生的手,阻止離去。
檢方指出,性騷擾防治法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
部、胸部等身體隱私處為構成要件,張姓男子沒觸摸到國中女學生私密處,未達刑罰程度
,僅能處由市府等機關處以行政罰。
不過,他公然對國中女生稱「買妳一次多少錢?」足以貶損國中女生在社會上評價,強拉
對方的手阻止離去,構成妨害自由之強制罪,他說「可以賣到120萬」則有恐嚇欲帶去賣
犯意。
【2010/08/05 聯合報】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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