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前公車站爭議》縣允拆站還地 - 嘉義
By Margaret
at 2014-09-01T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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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8895
2014-08-30
三條件達成和解 嘉縣免繳補償金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縣、市政府為嘉義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
經法官調解,雙方多次協商後峰迴路轉,近日以三條件和解,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市府不再追繳近四百萬元使用補償金,縣公車北港、朴子、布袋三條營運路線進駐後站
轉運中心等,官司落幕。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記者丁偉杰攝)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記者丁偉杰攝)
嘉市府規劃站前廣場,整頓交通動線,要求縣公車處拆遷公車站,轉進後站轉運中心;惟
縣府認為,市府未顧及乘客安全與便利而不同意,雙方鬧得不可開交,訴諸司法。
去年十一月,嘉義地院一審判決市府勝訴,縣府須拆站還地,並返還租約到期後五年短繳
的三百九十六萬餘元,縣府上訴二審,本月二十五日法官開庭時,雙方達成和解,目前尚
未接到判決書。
縣公車3線轉駐後站 暫維持現狀
據了解,全案能有轉圜,在於縣、市政府願意各退一步,法官認為「拆站還地」是訴訟案
主因,其餘和解內容包括「市府在站前廣場施工前半年,縣公車站須無條件搬離」、「縣
公車處收到判決書後,北港等三條路線在二個月內進駐後站」等,則盼雙方儘量達成執行
共識;市府站前廣場規劃案進度,仍在委外規劃設計上網招標階段,預計九月完成訂約,
縣公車北港等三條路線暫時維持現狀。
縣公車處長吳金對表示,後站旅客容納量、交通動線空間不夠,縣公車目前二十九條路線
若全部進駐,可能造成嚴重塞車,感謝市府釋出善意,讓全案能夠和解。
市府財政處長林瑞彥說,市府自始即無意採訴訟解決,一審時,縣公車處占用市有土地的
爭議已經釐清,市府考量公眾利益、促進縣市發展等,同意和解,也盼本案成為縣市爭端
解決、縣市合作的範例。
市交通處長鄭君健說,嘉市現有四條公車路線委由縣公車處經營,十月一日起,嘉市公車
路線增為六條,全由嘉義客運接手經營後,起迄站都在後站轉運中心,縣公車路線再進駐
後站,兼顧站前交通順暢與乘客權益。
--
〈中部〉爭地紛擾雖止 進站歧異待解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8896
2014-08-30
記者丁偉杰/特稿
嘉義火車站前嘉義縣公車站「拆站還地」官司,縣市政府雖達成和解,風波趨向落幕,但
雙方對和解內容細節似乎尚待協調,是否再起波瀾、還有得吵?恐怕法官也無法保證。
市府認為和解內容,縣府必須照單全收,才符合「照品照行」(指依約履行),可是縣府
認為「拆站還地」是訴訟主因,縣公車北港、朴子、布袋三條公車路線,在收到判決書後
二個月進駐後站等附帶條件,因公車處年度預算問題,有實際執行面的困難。
針對市府要求縣公車北港等三條路線共一百○八班班車須全部進駐後站,縣公車處評估,
為避免塞車並顧及學生、長者等乘客搭車習性,將採「彈性進班」,即尖峰時段不進,離
峰時段才進,雙方看法明顯不同。
站前縣公車站拆除後,縣公車處將另設招呼站方便乘客搭車,市府希望設在離火車站大門
三百公尺外,也就是說,縣公車乘客要轉乘台鐵的距離又拉遠了,這樣便不便民、有無維
護乘客權益?縣市政府基於「縣市合作、互利共榮」,在和解、官司落幕後,應繼續展現
誠意,溝通協調出多贏做法。
--
嘉義客運站牌那麼遠表示:
--
│ 本務車 後連車 │ 轉
│ ◢ ---B- ◥ │ 向
│ E1001 E1002 │ 架
│ -A--- │ 隔
│ 1 2 ▄▄▄▄▄ 2 1 │ 離
│ ● ●● ● ● ●● ● │(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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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8895
2014-08-30
三條件達成和解 嘉縣免繳補償金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縣、市政府為嘉義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
經法官調解,雙方多次協商後峰迴路轉,近日以三條件和解,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市府不再追繳近四百萬元使用補償金,縣公車北港、朴子、布袋三條營運路線進駐後站
轉運中心等,官司落幕。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記者丁偉杰攝)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
記者丁偉杰攝)
嘉市府規劃站前廣場,整頓交通動線,要求縣公車處拆遷公車站,轉進後站轉運中心;惟
縣府認為,市府未顧及乘客安全與便利而不同意,雙方鬧得不可開交,訴諸司法。
去年十一月,嘉義地院一審判決市府勝訴,縣府須拆站還地,並返還租約到期後五年短繳
的三百九十六萬餘元,縣府上訴二審,本月二十五日法官開庭時,雙方達成和解,目前尚
未接到判決書。
縣公車3線轉駐後站 暫維持現狀
據了解,全案能有轉圜,在於縣、市政府願意各退一步,法官認為「拆站還地」是訴訟案
主因,其餘和解內容包括「市府在站前廣場施工前半年,縣公車站須無條件搬離」、「縣
公車處收到判決書後,北港等三條路線在二個月內進駐後站」等,則盼雙方儘量達成執行
共識;市府站前廣場規劃案進度,仍在委外規劃設計上網招標階段,預計九月完成訂約,
縣公車北港等三條路線暫時維持現狀。
縣公車處長吳金對表示,後站旅客容納量、交通動線空間不夠,縣公車目前二十九條路線
若全部進駐,可能造成嚴重塞車,感謝市府釋出善意,讓全案能夠和解。
市府財政處長林瑞彥說,市府自始即無意採訴訟解決,一審時,縣公車處占用市有土地的
爭議已經釐清,市府考量公眾利益、促進縣市發展等,同意和解,也盼本案成為縣市爭端
解決、縣市合作的範例。
市交通處長鄭君健說,嘉市現有四條公車路線委由縣公車處經營,十月一日起,嘉市公車
路線增為六條,全由嘉義客運接手經營後,起迄站都在後站轉運中心,縣公車路線再進駐
後站,兼顧站前交通順暢與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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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爭地紛擾雖止 進站歧異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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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0
記者丁偉杰/特稿
嘉義火車站前嘉義縣公車站「拆站還地」官司,縣市政府雖達成和解,風波趨向落幕,但
雙方對和解內容細節似乎尚待協調,是否再起波瀾、還有得吵?恐怕法官也無法保證。
市府認為和解內容,縣府必須照單全收,才符合「照品照行」(指依約履行),可是縣府
認為「拆站還地」是訴訟主因,縣公車北港、朴子、布袋三條公車路線,在收到判決書後
二個月進駐後站等附帶條件,因公車處年度預算問題,有實際執行面的困難。
針對市府要求縣公車北港等三條路線共一百○八班班車須全部進駐後站,縣公車處評估,
為避免塞車並顧及學生、長者等乘客搭車習性,將採「彈性進班」,即尖峰時段不進,離
峰時段才進,雙方看法明顯不同。
站前縣公車站拆除後,縣公車處將另設招呼站方便乘客搭車,市府希望設在離火車站大門
三百公尺外,也就是說,縣公車乘客要轉乘台鐵的距離又拉遠了,這樣便不便民、有無維
護乘客權益?縣市政府基於「縣市合作、互利共榮」,在和解、官司落幕後,應繼續展現
誠意,溝通協調出多贏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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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客運站牌那麼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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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務車 後連車 │ 轉
│ ◢ ---B- ◥ │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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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9-05T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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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4-09-09T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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