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在哭哭手機掉了。
今天撿到的人就還我了!
也太幸運了,這世界上還是有善良的人存在的!
而且連我跟我哥帶去的燒仙草他們也拒絕了。
我還以丟手機這樣的東西是找不回來的,
最難過的不是要再花錢,而是裡面的簡訊有很多回憶。
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
以後我撿到手機也要想盡辦法的把它還回去!
※ 引述《devilna (Liliana)》之銘言:
: 哭哭~
: 今天中午去沙崙國小對面的籃球場打球時
: 它可能從外套滑出去了
: 是SONY K610i紅色的
: 手機套是紅底白點 還有長頸鹿一頭
: 有人撿到的話可以跟我連絡嗎
: 我會奉上飲料一杯答謝的
: 撿到它的屍首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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