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又再和行遍天下通過一次電話,目前的狀況是:對方表達和解的
說詞,卻沒有展現和解的態度!怎麼說呢!行遍天下拿著一只旅遊局年初發給
各媒體的新聞稿,介紹澎湖年度官方觀光活動,想以此新聞稿就確立行遍天下
只是"好意"幫澎湖縣報導觀光活動,是基於媒體的"協助",所以無絕對義務需
告知旅遊局要採訪報導,也認為他們有權力使用旅遊局觀光活動的一切資料,
因為他們乃基於善意所為!
行遍天下又表示基於此點,責任因在旅遊局沒有告知資料不能亂用,且如
一筆持續追究,媒體可能封殺旅遊局觀光活動,因為媒體不敢幫旅遊局報導活
動!
行遍天下本於善意願意解決此次嫌隙,解決方式是下期月刊再度多介紹一
下菊島哥倫布秘徑活動!
我幾項原則跟立場:
第一:本次菊島哥倫布所有沿著菊島旅行網站的文字作品不屬於澎湖縣政府
旅遊局,行遍天下的認知有所錯誤!
第二:截至目前為止,所有報導秘徑活動的媒體都有在文中提及菊島哥倫布
活動或沿著菊島旅行網站舉辦,翻遍行遍天下本期雜誌毫無活動背景
說明,彷彿這是行遍天下創造的六條秘徑一般!一般閱讀者購買行遍
天下雜誌必將誤以為六大路線為行遍天下精心企畫之專屬!何來新聞
報導之說!行遍天下不該以自身錯誤膨脹為媒體善意報導澎湖活動卻
遭遇池魚之殃,商業介紹跟媒體報導混為一談!
第三:行遍天下為商業雜誌,基於第二點之論述,有將此侵權之錯誤轉換為
自身銷售利益的不當得利,消費者可能因想閱讀內容而產生購買行為
第四:侵權之事實包括:六大秘徑名稱抄襲!秘徑故事王竄改為行遍天下澎
湖本島六大路線達人!六大路線地圖模仿!路線內景點之組合!景點
介紹屬於公共財,但是六大秘徑之產生為一筆個人之編輯著作,享有
原創性之智慧財產權,理當受法規保護
第五:菊島哥倫布正如火如荼舉辦中,創造的媒體與旅遊效益巨大,行遍天
下此次侵權行為損及沿著菊島旅行網站身為六大秘徑專屬資料庫的利
益
第六:行遍天下提出的於七月份月刊補登菊島哥倫布活動訊息,對於一個侵
權者來說,不該以自身雜誌發行量及規模大小,就竊認此為恩典回饋
,侵權者該有的反思與謙卑反而不見,更不可以媒體報導的權力放大
來模糊侵權事實
結論:
個人無法接受行遍天下將此侵權當作媒體報導之自由的論述,亦無法接受以
下期雜誌內頁報導網站活動當作恩賜回饋的想法,犯錯者變成施予者,邏輯
錯誤!
所以會於兩日內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行遍天下於雜誌上以道歉啟事澄清,而
非活動報導並對侵權進行賠償,以對價於其侵權產生的不當利益所得
行遍天下身為裕隆集團的一份子,該負擔起大企業該有的責任與擔當!
PS:沿著菊島討論區有個板友留言也被行遍天下侵權過,看他很生氣,原
來是悠遊墾丁的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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