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蒙牛前待轉問題 - 板橋
By Harry
at 2012-09-14T16:24
at 2012-09-14T16:2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標題: Re: 小蒙牛前待轉問題
: 時間: Fri Sep 14 12:58:57 2012
: : ※ 引述《D1 (在沒有二軍正常開打前 我)》之銘言:
: : : 昨天我騎機車從R處想要左轉 所以先到P處待轉
: : : 然後Q變綠燈 我直行而騎 卻被警察攔下
: : : 說我不能看Q那個紅綠燈 我要看O出現向左轉的燈號才可以
: : : 我看那邊大家都這樣騎阿 而且老實說跟我理解的規則有差
: : : 所以提醒一下大家 不要再這樣轉的會被開單喔
: 引述交通規則如下: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65條
: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20」、「遵20.1」,用以告示左(右)轉大型重型機
: 器腳踏車以外之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
: 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
: ,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
: 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 除了要請原po確認Q是否有左轉燈,以及待轉的地方是否有劃設待轉區之標線外
: 基本上警察是沒有理由攔下來的
: 他在法規上已經站不住腳,不信你可以拿出法規跟他理論
: 所以原po的邏輯是正確的
: 至於為何會攔原po下來,我猜他可能不熟這個法規的部分吧
這樣子來看,是有申訴空間
就原PO情況大致分成兩個層面:
一、待轉區要看哪個燈號
二、該處能不能待轉
看哪個燈號的部分,c板友引述的部分已經很清楚了
很明顯的在待轉區等待時,是按照該方向的燈號
而非警察說的不能看Q處的燈號
: 推 katy50306:八卦之前有文被淹沒了... http://disp.cc/b/337-3Yfn 09/14 13:04
: → katy50306:以disp那篇文來看是不該待轉吧? 09/14 13:15
至於該處能不能待轉
k板友說的那篇
確實有提到如果在無標誌或標線下 (待轉標誌、內側禁行機車、待轉區)
擅自待轉的話,會有違反102條之虞
雖然看一下google地圖(實際情況有沒有改變要再確認)
是沒看到待轉標誌、內側禁行機車、待轉區
所以按規則看是不須甚至是不能待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21/today-taipei2.htm
不過這篇新聞裡頭,新北市交通局長又說文化路這些部分T字路口
是礙於路況所以沒劃設待轉區,但是仍建議機車待轉
新北市交通局長都這樣說了,要以該處不能待轉來開罰的話說不過去
: 剛又看到原原po說的情況
: 沒有劃設待轉區不能直接左轉,結果有板友提出即使沒有設待轉區
: 照舊乖乖待轉的話還是違規
: 我看是不是直接設「禁止機車左轉」標誌還比較快?
現在就幾種方式改善吧
一、劃設待轉區,避免避免前面提到的102條爭議(不該待轉卻待轉)
這樣的話,機車可以自己依照狀況選擇轉彎方式
來得及切到內側的直接轉,不敢切內側或來不及切內側的去待轉
二、像你說的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內側劃禁行機車、設立待轉標誌
只是就犧牲了像這地圖中敢直接轉的機車
http://goo.gl/maps/ATgQx
題外話,新莊還有這樣請尋路邊安全處轉向的標語
http://www.udn.com/2012/7/31/NEWS/DOMESTIC/DOM2/7261235.shtml
三、像這路口這樣增設『本路口允許兩段兩段左轉』標誌
http://goo.gl/maps/98wrW
這樣的話可以自己選擇要直接轉還是待轉
--
: 標題: Re: 小蒙牛前待轉問題
: 時間: Fri Sep 14 12:58:57 2012
: : ※ 引述《D1 (在沒有二軍正常開打前 我)》之銘言:
: : : 昨天我騎機車從R處想要左轉 所以先到P處待轉
: : : 然後Q變綠燈 我直行而騎 卻被警察攔下
: : : 說我不能看Q那個紅綠燈 我要看O出現向左轉的燈號才可以
: : : 我看那邊大家都這樣騎阿 而且老實說跟我理解的規則有差
: : : 所以提醒一下大家 不要再這樣轉的會被開單喔
: 引述交通規則如下: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65條
: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20」、「遵20.1」,用以告示左(右)轉大型重型機
: 器腳踏車以外之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
: 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
: ,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
: 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 除了要請原po確認Q是否有左轉燈,以及待轉的地方是否有劃設待轉區之標線外
: 基本上警察是沒有理由攔下來的
: 他在法規上已經站不住腳,不信你可以拿出法規跟他理論
: 所以原po的邏輯是正確的
: 至於為何會攔原po下來,我猜他可能不熟這個法規的部分吧
這樣子來看,是有申訴空間
就原PO情況大致分成兩個層面:
一、待轉區要看哪個燈號
二、該處能不能待轉
看哪個燈號的部分,c板友引述的部分已經很清楚了
很明顯的在待轉區等待時,是按照該方向的燈號
而非警察說的不能看Q處的燈號
: 推 katy50306:八卦之前有文被淹沒了... http://disp.cc/b/337-3Yfn 09/14 13:04
: → katy50306:以disp那篇文來看是不該待轉吧? 09/14 13:15
至於該處能不能待轉
k板友說的那篇
確實有提到如果在無標誌或標線下 (待轉標誌、內側禁行機車、待轉區)
擅自待轉的話,會有違反102條之虞
雖然看一下google地圖(實際情況有沒有改變要再確認)
是沒看到待轉標誌、內側禁行機車、待轉區
所以按規則看是不須甚至是不能待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21/today-taipei2.htm
不過這篇新聞裡頭,新北市交通局長又說文化路這些部分T字路口
是礙於路況所以沒劃設待轉區,但是仍建議機車待轉
新北市交通局長都這樣說了,要以該處不能待轉來開罰的話說不過去
: 剛又看到原原po說的情況
: 沒有劃設待轉區不能直接左轉,結果有板友提出即使沒有設待轉區
: 照舊乖乖待轉的話還是違規
: 我看是不是直接設「禁止機車左轉」標誌還比較快?
現在就幾種方式改善吧
一、劃設待轉區,避免避免前面提到的102條爭議(不該待轉卻待轉)
這樣的話,機車可以自己依照狀況選擇轉彎方式
來得及切到內側的直接轉,不敢切內側或來不及切內側的去待轉
二、像你說的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內側劃禁行機車、設立待轉標誌
只是就犧牲了像這地圖中敢直接轉的機車
http://goo.gl/maps/ATgQx
題外話,新莊還有這樣請尋路邊安全處轉向的標語
http://www.udn.com/2012/7/31/NEWS/DOMESTIC/DOM2/7261235.shtml
三、像這路口這樣增設『本路口允許兩段兩段左轉』標誌
http://goo.gl/maps/98wrW
這樣的話可以自己選擇要直接轉還是待轉
--
Tags:
板橋
All Comments
By Linda
at 2012-09-19T03:40
at 2012-09-19T03:40
By Wallis
at 2012-09-21T12:50
at 2012-09-21T12:50
By Agatha
at 2012-09-21T14:54
at 2012-09-21T14:54
By Donna
at 2012-09-22T13:46
at 2012-09-22T13:46
By Isabella
at 2012-09-22T16:11
at 2012-09-22T16:11
By Zora
at 2012-09-27T15:34
at 2012-09-27T15:34
By Liam
at 2012-09-27T20:08
at 2012-09-27T20:08
Related Posts
推薦文化路上一家豆花店
By Odelette
at 2012-09-14T16:19
at 2012-09-14T16:19
Re: 小蒙牛前待轉問題
By Dora
at 2012-09-14T16:09
at 2012-09-14T16:09
幫忙投票極鮮跟大醬
By Donna
at 2012-09-14T15:32
at 2012-09-14T15:32
到大賣場購物,注意促銷價&發票價是否相同
By Dora
at 2012-09-14T14:30
at 2012-09-14T14:30
請問從新埔捷運站→天母美麗華影城的路線
By Genevieve
at 2012-09-14T13:54
at 2012-09-14T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