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失物招領 - 台北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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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obe (霜子)》之銘言:
: 今天下班騎機車回家(我是從青年公園後面近河堤轉青年路再到萬大路),
: 騎在我前面的一個機車騎士,看到有東西掉下來,
: 但是來不及按啦叭也來不及記車號
: 一開始我以為是口罩,後來覺得有些不太妥,就騎回去再看看,
: 撿起來發現是有些重量的(我沒有打開)
: 過了紅路燈後,
: 就將錢包交給了青年公園最近的警察局了。
: 警察有請我看一下錢包內容,裡頭有現金,身分證(所以不可以冒領喔)...等貴重物品
: 皮包很像是有點塑膠布的感覺(相信失主應該知道我的形容)
: 警察有說他的住址是在長泰街!!假如你今天掉了錢包,又住在長泰街,又是一個男生
: 請趕快到青年公園附近的警察局認領喔!!(東園路往青年路的方向的警察局喔!!
: 不是東園國小旁邊的那間)
: 趕快去認領吧!!!!


我前幾天也在我的機車上撿到一個背包...大約是10號(還是11號)

早上看到它丟在我機車踏板, 一直放到星期天,都沒人拿走..星期天13號下午

就把它拎去我家這最近的派出所, 警察就打開了東西攤開.登記了以後

他就開始找能 連絡到失主的東西 ( 裡面有筆電,相機,沒錢的錢包,有錢的紅包)

後來重筆電的 檔案 有找到她的作業 ,連絡她學校的教官 後 找回失主


討厭的是...我在警察局耗了近2 HR (他事情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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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及後記

我問了我當警察的朋友 ,問說為什麼,感覺警察不想讓我走 ,

(我本來想說東西丟到警察局就可以離開了 ,但 他要我先拿證件登記資料,

然後要我看那清單 ,然後又一直說阿就好人做到底阿,等一下失主會感謝你什麼的...

然後警察是怎麼找人...我以為會開某個系統,但他是開 GOOGLE 和無名 還有FB)


原因是 萬一東西有不見或怎樣我是直接關係人(因為我撿到的東西有相當價值)

....一聽到心中就 XXXXXXX

還要被登記身份資料 ,留連絡方式 浪費好多時間

下次撿到東西 還要送警局嗎 我心中的疑問 ,難到東西少了算我A 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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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2-18
我也撿兩次送警局過,一樣要留資料喔!只是沒待那麼久
Emma avatarEmma2011-02-21
我記得留資料是因為 六個月以上沒人認領 失物就歸撿到的人...倒不是因為失物有缺時 可以找撿到的人負責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2-23
推好人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2-26
如果只是那樣..我有明白說可以走了嗎..還問2 次
Hedda avatarHedda2011-02-28
他並不是說.你可以走了..而是用其他好聽的話 希望在留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3-03
且他很忙,一下這裡車禍, 一下電話..並不是閒著發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