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天母圓環的假日跳蚤市場 - 士林
By Annie
at 2008-12-15T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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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中華民國93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工三字第 09306285300號函訂頒
一、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公園處)為落實
士林一號廣場管用合一及設施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園處,並委託東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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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廣場全年對外開放,每日開放(活動舉辦)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22時止;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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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隔日,且許可使用期間不得連續逾5日。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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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各機關、學校、公司、團體、法人均得申請許可使用。使用本廣場舉辦活動,應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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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宣導、公益、文化、社教或商圈節慶宣導活動、音樂欣賞會、慈善園遊會、藝文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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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原則。但有助於活動之進行且不妨礙公共利益之商業行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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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公園處)為落實
士林一號廣場管用合一及設施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園處,並委託東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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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廣場全年對外開放,每日開放(活動舉辦)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22時止;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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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隔日,且許可使用期間不得連續逾5日。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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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各機關、學校、公司、團體、法人均得申請許可使用。使用本廣場舉辦活動,應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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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宣導、公益、文化、社教或商圈節慶宣導活動、音樂欣賞會、慈善園遊會、藝文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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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原則。但有助於活動之進行且不妨礙公共利益之商業行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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