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茵茵走囉...
不是很安詳,
因為是吃到不該吃的東西,
十幾分鐘就走了。
大姐下午說無聊,
要帶她出去走走,
出去大概半小時就打電話說小茵茵怪怪的。
我趕到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呼吸。
三年而已,
當初領養是因為一個人很無聊,
結果他只陪了我三年,
還有一年我人在馬祖。
為什麼要讓我又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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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終極明言:
介紹女友給我,你電腦我就終生保固!!!
以上明言有版權問題,請勿抄襲~~
http://www.wretch.cc/blog/cat10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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