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串文章看下來,有些心得跟感想。關於北大特區和三峽其他地區的發展落差。
我想除了政策面以外,還有很多部分可以去探討。不過我想有一點很基本的部分
大家都應該知道,那就是無論是北大還是北大特區。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舉例來
說,桃子腳中小學原本是一群老人家的家園和農地。是在地人得知北大特區內將
有兩個國中小用地,才索取開發計畫書推動的。而這些老人家在得知自己的地是
拿來做為他們三峽後代子孫念書學習之用後,也慨然贊成這項提案。
http://163.20.72.10/focus/01-01.htm
北大特區的每一吋土地背後都有歷史,在他成為北大特區之前的幾百年前。就有
人在此定居、生活,這裡原本是他們的故土,是他們代代傳承的土地。他們願意
把土地拿出來,除了部分是因為金錢外。也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希望這裡可以建
設成他們後代子孫的好家園。很多人可能只看到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而認為北
大特區徵收過程的抗爭或是訴求都是為了金錢或其他補償。然而在這段徵收的過
程中,更多的部分是當地人為了後代子孫更美好的環境,而甘願離開他們世代居
住的土地、賴以為生的農田..........
而當徵收完成,建築物開始一棟一棟開工、以致於完工。三峽人的拆遷補償安置
計畫卻是一延再延,一改再改。而內容如配售安置住宅用地(每戶10.8坪,每坪
17.8萬元)也非常不合乎情理(北大特區建地標售的住宅區成交最高紀錄也不過
每坪18.3萬,均價在17.1萬左右,補償安置計畫賣得比賣給建商的還貴......)
而北大特區的房價也因建商哄抬(以其建地取得成本和容積獎勵來看),而成為三
峽人無力負擔的購屋標的。下面我引一段資料來說明。
92年8月修訂的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及隨後的土地融資優惠及三年免徵土增稅措施,更是
吸引大批外來建商搶進標地的重要因素。
根據上述的新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原先住宅區最小開發規模,前後院深度、側院寬度等限
制都取消;且另增超過5,000平方公尺之開發案,給予開發時程上的容積獎勵,且還增訂
住宅及商業區開發容積獎勵【註】,及防災退縮空間規定等。
有大面積素地,又有容積獎勵等條件,於是包括遠雄、太子、竹城、麗寶、寶佳等建設,
都踴躍標地、進駐本區。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述新修訂規範僅大面積基地適用,且也只
有大型建商有財力購入,這於是造成外來大建商建案之土地成本,反而比握有基地面積較
小的在地建商低。當然,也是使後來北大特區的實質開發,與原始為中低密度重劃之初衷
完全悖離的關鍵。
在『政策導引』下,外來大建商幾乎都推出大面積基地,規模動輒兩、三百戶,產品格局
多樣的大樓案;在地建商則因成本,及避免與大型建商正面對抗之考量,而多推公寓或透
天產品。
所以原本的低密度成了高密度。房價也水漲船高。一個屬於三峽未來希望的特區。就這樣
成了區外客首購或投資的標的。影響所及,以至於現在會出現以北大社區為主體的新思維
和相關社群。而這些社群的主要目標雖然在增進北大特區的生活圈發展,卻也無形壓迫那
些原本就世居三峽的在地族群。然而新興社群並不明瞭自己所居住的區塊對三峽人的意義
和歷史。也使得他們可以很輕易的將這個地區跟三峽切割開來。並認為這個地區是樹林。
是北大特區,而不是三峽。這種心態無形間也使的三峽的整體發展成了零和賽局。相關單
位只要挖不會吵的舊市區資源去填補勇於爭取的北大特區,就可以應付那些促進整體發展
的期望。蓋路橋,協調公車路線換駛北大特區。結果上只是讓當局能藉由操弄地區分裂意
識而推行一大堆的creaming strategy 。所以說就結論而言。北大特區的社群只是一種有
特定背景的利益團體。用以爭取特區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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