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erin - 新店
By Kama
at 2011-06-21T10:31
at 2011-06-21T10:31
Table of Contents
: ciaerin您好,想請問您以下的問題
: 1
: 您認為板主是否應該具備聆聽不同意見的肚量
: 您是否認為您具備這樣的條件
個人以為這是基本的條件,就像當一名學生最基本的就是要繳學費,至於不翹課、
考試都考一百分之類的,就是看每個人的造化了。但這個基本條件卻有程度上的差
別,我不敢說自己能完全的接受不同意見且認同,這樣感覺會很娘,沒有自己的看
法。但我以為自己勉強還具備聆聽的條件,就像有時候我學生會費會故意不繳,但
勉強還算是個基本的學生啦(學雜費那些基本的都有繳)
: 2
: 請您在HsinTien版今年2月1日~6月1日中
: 選出您認為值得進入精華區的文章
: 並說明可能會放在哪一個分類底下。
文章代碼(AID): #1DPPP4_F
文章代碼(AID): #1DVT9G5G
這兩篇我會收錄至精華區,一篇是食記、一篇是遊記,這樣的資訊適合用查找的方式
使用,且不論是新店版友還是想來新店玩的朋友都適用,會在嗜食大道跟沒玩沒了兩
個分類裡面,好啦,名字是我亂取的,版友可以一起來幫精華區命名哦!
不好意思,我只舉例兩篇,因為我的政見是一天只收錄兩篇,我要從一而終。
: 3
: 對於違反板規的文章,板主是否有義務提醒(推文,站內信)或
: 先以s標記並給予期限改善 若未改善予以刪文(#1Ds0RZF1)
版主對版友的關係是1對多,而版友對版主的關係是1對1,所以我會傾向先S標記限期
來信告之立意或直接自行改善,若期限到仍沒處理只好刪文囉,這樣可以免除版主的麻
煩,當然老話一句,若版友們都覺得這樣不妥,可以提供好的方法,大家投票表決。
: 4
: 請問您對把L_TaiwanPlaz的文章轉錄到新店板的看法
說真的我是一個沒甚麼看法的人,只要不違反版規,轉錄文章有甚麼問題嗎?
我不懂啦說真的,但如果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箇中原委我會很感恩啦~~
: 5
: 文章代碼(AID): #1DxEkLJR
: 這篇底下推文大多表示,沒看完,您有甚麼看法
我的看法是,我相信版友都還蠻誠實的,沒有說謊,因為我剛才點過去看,我也沒看完!
: 6
: 您是否有看到這段推文
: 您認為文中所指的原PO是指誰
: 文章代碼(AID): #1Dj_fcjR
: → turtao :把不用的東西給人=> 這叫做贈送 04/27 20:24
: → turtao :但並不表示這樣就可以去跟人要"不要的東西" 04/27 20:24
: → turtao :用乞討這種強烈字眼我跟原PO道歉,但是 04/27 20:25
: → turtao :我還是無法認同這種非等值要求物品的行為 04/27 20:25
: → turtao :向他人徵求物品,我會付出同等甚至超過的價值 04/27 20:26
: → turtao :贈送跟徵求,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心態和行為 04/27 20:26
: → turtao :希望您及原po能夠理解兩種行為之間的差異性 04/27 20:27
我現在看到了!當時有沒有看到這段話其實我印象很模糊耶,但我確定我看過這一篇
文章,因為我覺得這版友還真閒,不是啦~~就是真有心!不過有沒有全部看完我也忘
了,畢竟這篇超長的~~我就page down page down的看,拉一拉就過去啦~~
如果我沒有自作多情的話,應該是指我吧~~是嗎?但我也希望版主能理解我並不能認
同您對徵求一定要等值或超過價值這樣的一個論述,畢竟物品的價格或許勉強可以量化
、但價值無法公諸四海皆準,更遑論是二手的商品,等值超值不值都由供需市場決定而
非不在交易市場內的人。
當然啦,我雖然不認同,但我不會摀著耳朵說:"我不聽!我不聽!",我還是會聽聽您
說話的,畢竟我有繳學費,所以符合一定的基本條件。
: 7
: 您認為政治文應該開放或是禁止
: 您對這兩篇文章的看法 #1CyyCrsg #1Cwzcur_
不好意思,您放的這兩篇都是公告耶,原文是在??,我很難說出我的看法。
不過我並不會很強烈遏止政治文,該剎車的是版友太過激情導致的對立局面,如果是
合理範圍內的嘴砲與爭辯,還OK啦!熱鬧嘛!
: 8
: 您對這篇文章(這樣的管理方式)有甚麼看法
: 文章代碼(AID): #1Dwj_-hr
我覺得這位版友說的不錯,就像我的政見中說的,新店版需要的是家規不是國法,是有
彈性的版規,我爸家教甚嚴,嚴格禁止我去酒店,他說不管是甚麼原因都不可以,可是
有一天我還是去了!因為我爸醉死在裡面需要我去抬他回來,這只是舉例~我爸可是天底
下最好的爸爸!他去搶劫只是為了幫我買台玩具車,他去強姦只是因為我說我想要一個妹
妹,(摘自 千王之王),STOP~~~言歸正傳,先鎖文等待版友的解釋或修改或許比直接刪
文好得多。
: 9
: 您認為當了版主之後,是否應該避免在非新店版的地方PO文或推文
我還是會在別的版上PO或推噓文 甚至還會打打嘴砲 但如果新店版友不喜歡的話 我
就不會這樣做了 (但會換個帳號繼續PO) 然後IP盡量不要被發現 XD 當然啦 版友
覺得不妥的原因要合情合理 畢竟我也是個男人 不能太娘 怕東怕西的 怎麼幹一番大
事業:)
可是可以保留我在魔獸版繼續嘴砲的權利嗎,我只有這麼一個請求......
: 謝謝您
不用那麼客氣啦~~ (我如果今天晚上加班你要陪我...)
--
: 1
: 您認為板主是否應該具備聆聽不同意見的肚量
: 您是否認為您具備這樣的條件
個人以為這是基本的條件,就像當一名學生最基本的就是要繳學費,至於不翹課、
考試都考一百分之類的,就是看每個人的造化了。但這個基本條件卻有程度上的差
別,我不敢說自己能完全的接受不同意見且認同,這樣感覺會很娘,沒有自己的看
法。但我以為自己勉強還具備聆聽的條件,就像有時候我學生會費會故意不繳,但
勉強還算是個基本的學生啦(學雜費那些基本的都有繳)
: 2
: 請您在HsinTien版今年2月1日~6月1日中
: 選出您認為值得進入精華區的文章
: 並說明可能會放在哪一個分類底下。
文章代碼(AID): #1DPPP4_F
文章代碼(AID): #1DVT9G5G
這兩篇我會收錄至精華區,一篇是食記、一篇是遊記,這樣的資訊適合用查找的方式
使用,且不論是新店版友還是想來新店玩的朋友都適用,會在嗜食大道跟沒玩沒了兩
個分類裡面,好啦,名字是我亂取的,版友可以一起來幫精華區命名哦!
不好意思,我只舉例兩篇,因為我的政見是一天只收錄兩篇,我要從一而終。
: 3
: 對於違反板規的文章,板主是否有義務提醒(推文,站內信)或
: 先以s標記並給予期限改善 若未改善予以刪文(#1Ds0RZF1)
版主對版友的關係是1對多,而版友對版主的關係是1對1,所以我會傾向先S標記限期
來信告之立意或直接自行改善,若期限到仍沒處理只好刪文囉,這樣可以免除版主的麻
煩,當然老話一句,若版友們都覺得這樣不妥,可以提供好的方法,大家投票表決。
: 4
: 請問您對把L_TaiwanPlaz的文章轉錄到新店板的看法
說真的我是一個沒甚麼看法的人,只要不違反版規,轉錄文章有甚麼問題嗎?
我不懂啦說真的,但如果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箇中原委我會很感恩啦~~
: 5
: 文章代碼(AID): #1DxEkLJR
: 這篇底下推文大多表示,沒看完,您有甚麼看法
我的看法是,我相信版友都還蠻誠實的,沒有說謊,因為我剛才點過去看,我也沒看完!
: 6
: 您是否有看到這段推文
: 您認為文中所指的原PO是指誰
: 文章代碼(AID): #1Dj_fcjR
: → turtao :把不用的東西給人=> 這叫做贈送 04/27 20:24
: → turtao :但並不表示這樣就可以去跟人要"不要的東西" 04/27 20:24
: → turtao :用乞討這種強烈字眼我跟原PO道歉,但是 04/27 20:25
: → turtao :我還是無法認同這種非等值要求物品的行為 04/27 20:25
: → turtao :向他人徵求物品,我會付出同等甚至超過的價值 04/27 20:26
: → turtao :贈送跟徵求,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心態和行為 04/27 20:26
: → turtao :希望您及原po能夠理解兩種行為之間的差異性 04/27 20:27
我現在看到了!當時有沒有看到這段話其實我印象很模糊耶,但我確定我看過這一篇
文章,因為我覺得這版友還真閒,不是啦~~就是真有心!不過有沒有全部看完我也忘
了,畢竟這篇超長的~~我就page down page down的看,拉一拉就過去啦~~
如果我沒有自作多情的話,應該是指我吧~~是嗎?但我也希望版主能理解我並不能認
同您對徵求一定要等值或超過價值這樣的一個論述,畢竟物品的價格或許勉強可以量化
、但價值無法公諸四海皆準,更遑論是二手的商品,等值超值不值都由供需市場決定而
非不在交易市場內的人。
當然啦,我雖然不認同,但我不會摀著耳朵說:"我不聽!我不聽!",我還是會聽聽您
說話的,畢竟我有繳學費,所以符合一定的基本條件。
: 7
: 您認為政治文應該開放或是禁止
: 您對這兩篇文章的看法 #1CyyCrsg #1Cwzcur_
不好意思,您放的這兩篇都是公告耶,原文是在??,我很難說出我的看法。
不過我並不會很強烈遏止政治文,該剎車的是版友太過激情導致的對立局面,如果是
合理範圍內的嘴砲與爭辯,還OK啦!熱鬧嘛!
: 8
: 您對這篇文章(這樣的管理方式)有甚麼看法
: 文章代碼(AID): #1Dwj_-hr
我覺得這位版友說的不錯,就像我的政見中說的,新店版需要的是家規不是國法,是有
彈性的版規,我爸家教甚嚴,嚴格禁止我去酒店,他說不管是甚麼原因都不可以,可是
有一天我還是去了!因為我爸醉死在裡面需要我去抬他回來,這只是舉例~我爸可是天底
下最好的爸爸!他去搶劫只是為了幫我買台玩具車,他去強姦只是因為我說我想要一個妹
妹,(摘自 千王之王),STOP~~~言歸正傳,先鎖文等待版友的解釋或修改或許比直接刪
文好得多。
: 9
: 您認為當了版主之後,是否應該避免在非新店版的地方PO文或推文
我還是會在別的版上PO或推噓文 甚至還會打打嘴砲 但如果新店版友不喜歡的話 我
就不會這樣做了 (但會換個帳號繼續PO) 然後IP盡量不要被發現 XD 當然啦 版友
覺得不妥的原因要合情合理 畢竟我也是個男人 不能太娘 怕東怕西的 怎麼幹一番大
事業:)
可是可以保留我在魔獸版繼續嘴砲的權利嗎,我只有這麼一個請求......
: 謝謝您
不用那麼客氣啦~~ (我如果今天晚上加班你要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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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
All Comments
By Linda
at 2011-06-22T11:31
at 2011-06-22T11:31
By Mason
at 2011-06-24T01:35
at 2011-06-24T01:35
By Anonymous
at 2011-06-28T01:36
at 2011-06-28T01:36
By David
at 2011-07-01T18:44
at 2011-07-01T18:44
By Dorothy
at 2011-07-04T01:41
at 2011-07-04T01:41
By Elma
at 2011-07-07T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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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at 2011-07-10T12:54
at 2011-07-10T12:54
By Rebecca
at 2011-07-12T01:31
at 2011-07-12T01:31
By Kumar
at 2011-07-15T00:17
at 2011-07-15T00:17
By Dorothy
at 2011-07-16T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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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at 2011-07-17T10:29
at 2011-07-17T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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