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台北縣第五屆剔除菸蒂盃3對3籃球賽 - 汐止
By Aaliyah
at 2007-07-27T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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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u-Lin 看板]
作者: qghall (陽光沙灘藍天比基尼) 看板: Shu-Lin
標題: [情報] 96年台北縣第五屆剔除菸蒂盃3對3籃球賽
時間: Thu Jul 26 17:36:51 2007
※ [本文轉錄自 BigBanciao 看板]
作者: qghall (陽光沙灘藍天比基尼) 看板: BigBanciao
標題: [情報] 96年台北縣第五屆剔除菸蒂盃3對3籃球賽
時間: Thu Jul 26 17:34:10 2007
http://www.simsport.com.tw/323/A01.html
◆ 3對3籃球賽活動辦法 ◆
(一)賽制:
1.參賽分組:
依報名資格分為下列六個組別,各組並依行政區劃分進行十二場分區初賽。
男子組 女子組
社會大專組 社會大專組
高中(職)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中組
2.初賽賽制:
(1)該組報名隊伍未滿三隊,採單淘汰賽方式區分名次,直接晉級總決賽。
(2)該組報名隊伍超過三隊(含)、未滿九隊時,採抽籤分組方式進行循環賽,
採積分制取前三名晉級總決賽
(積分計算方式:每一勝場隊伍可取得二分績分,若總積分相同時以總失分判定名次,
失分最少之隊伍優勝)。
(3)分區各組報名隊伍超過九隊(含)以上時,以單淘汰制取前三名進入總決賽。
(4)分區初賽前一週召開領隊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決賽賽制:
採單淘汰賽制,取各組前三名。並於比賽前一週召開領隊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裁判:
1.初賽採單裁判制,決賽採雙裁判制。
2.裁判具中華民國籃球協會C級以上裁判資格。
(三)報名資格:
1.活動對象:凡於臺北縣設籍、就學或工作之民眾均可參加。
2.驗證方式:
(1)設籍於臺北縣者(以身分證進行驗證)
(2)工作地點於臺北縣者(以名片或工作證進行驗證)
(3)就讀臺北縣轄區學校者(以學生證進行驗證)
3.參賽球員請於報名時檢附影本備查,並於比賽當日攜帶相關證件供主辦單位確認。
4.資格限定:
各區取前三名晉級總決賽,球員必須於分區初賽現場通過一氧化碳檢測,
若一氧化碳檢測顯示為吸菸球員之隊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伍晉級總決賽資格,
並由下一名次之隊伍遞補。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報名者請填妥比賽報名表、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採下列任一方式於報名期限前完成報名手續:
(1)郵寄報名:請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08巷37號5樓
「台北縣第五屆3對3踢除菸蒂盃籃球賽 賽務組」收。
(2)傳真報名:將填妥之報名表傳真至(02)2378-7208即完成報名手續。
(3)E-MAIL報名:[email protected]
(郵件請註明:台北縣第五屆3對3踢除菸蒂盃籃球賽 參賽報名)
(4)報名球隊將於報名截止後於活動網站上公佈賽程
2.報名費用:無
(五)注意事項:
1.為了強化活動舉辦精神,特別要求各隊比賽前先以創意隊呼,彼此趣味嗆聲,
炒熱氣氛後,再開始比賽。
2.比賽期間,凡無故棄權者,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不得繼續參賽。
3.若有抗議事件或不服裁判之判決者,均由大會裁判長判定之,不得異議。
4.若有球員有鬥毆、鬧事之情事發生,隨即取消該球員及球隊之參賽資格。
5.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如逾初賽時間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
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必要時大會得宣布提前或延後比賽,
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現場報告事項。
(六)總決賽獎勵方式:
1.第一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15,000元)
2.第二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12,000元)
3.第三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 9,000元)
(七)申訴:
球賽判決有異議時,可由隊長於比賽結束10分鐘內於將申訴表交至服務台,並繳交
保證金500元,向裁判長提出申訴,賽務部將交付技術委員會仲裁。
◆ 3分球投準王活動辦法 ◆
請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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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打排球,就愛lanew熊
http://www.wretch.cc/album/qg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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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ghall (陽光沙灘藍天比基尼) 看板: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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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Thu Jul 26 17:36:5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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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Thu Jul 26 17:34: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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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對3籃球賽活動辦法 ◆
(一)賽制:
1.參賽分組:
依報名資格分為下列六個組別,各組並依行政區劃分進行十二場分區初賽。
男子組 女子組
社會大專組 社會大專組
高中(職)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中組
2.初賽賽制:
(1)該組報名隊伍未滿三隊,採單淘汰賽方式區分名次,直接晉級總決賽。
(2)該組報名隊伍超過三隊(含)、未滿九隊時,採抽籤分組方式進行循環賽,
採積分制取前三名晉級總決賽
(積分計算方式:每一勝場隊伍可取得二分績分,若總積分相同時以總失分判定名次,
失分最少之隊伍優勝)。
(3)分區各組報名隊伍超過九隊(含)以上時,以單淘汰制取前三名進入總決賽。
(4)分區初賽前一週召開領隊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決賽賽制:
採單淘汰賽制,取各組前三名。並於比賽前一週召開領隊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裁判:
1.初賽採單裁判制,決賽採雙裁判制。
2.裁判具中華民國籃球協會C級以上裁判資格。
(三)報名資格:
1.活動對象:凡於臺北縣設籍、就學或工作之民眾均可參加。
2.驗證方式:
(1)設籍於臺北縣者(以身分證進行驗證)
(2)工作地點於臺北縣者(以名片或工作證進行驗證)
(3)就讀臺北縣轄區學校者(以學生證進行驗證)
3.參賽球員請於報名時檢附影本備查,並於比賽當日攜帶相關證件供主辦單位確認。
4.資格限定:
各區取前三名晉級總決賽,球員必須於分區初賽現場通過一氧化碳檢測,
若一氧化碳檢測顯示為吸菸球員之隊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伍晉級總決賽資格,
並由下一名次之隊伍遞補。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報名者請填妥比賽報名表、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採下列任一方式於報名期限前完成報名手續:
(1)郵寄報名:請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08巷37號5樓
「台北縣第五屆3對3踢除菸蒂盃籃球賽 賽務組」收。
(2)傳真報名:將填妥之報名表傳真至(02)2378-7208即完成報名手續。
(3)E-MAIL報名:[email protected]
(郵件請註明:台北縣第五屆3對3踢除菸蒂盃籃球賽 參賽報名)
(4)報名球隊將於報名截止後於活動網站上公佈賽程
2.報名費用:無
(五)注意事項:
1.為了強化活動舉辦精神,特別要求各隊比賽前先以創意隊呼,彼此趣味嗆聲,
炒熱氣氛後,再開始比賽。
2.比賽期間,凡無故棄權者,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不得繼續參賽。
3.若有抗議事件或不服裁判之判決者,均由大會裁判長判定之,不得異議。
4.若有球員有鬥毆、鬧事之情事發生,隨即取消該球員及球隊之參賽資格。
5.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如逾初賽時間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
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必要時大會得宣布提前或延後比賽,
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現場報告事項。
(六)總決賽獎勵方式:
1.第一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15,000元)
2.第二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12,000元)
3.第三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張、禮券(價值新台幣 9,000元)
(七)申訴:
球賽判決有異議時,可由隊長於比賽結束10分鐘內於將申訴表交至服務台,並繳交
保證金500元,向裁判長提出申訴,賽務部將交付技術委員會仲裁。
◆ 3分球投準王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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