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從民國95年搬入板橋,最近才知道這個看板。
對於版規不是很明白,若有違規嫌疑,煩請告知,必定馬上改過。
看完版規,有一個疑問:
如果想「購買」二手物,可否在看板上徵求?如果可以,標題是不是要用「買賣文」?
被歸類為買賣文的話,
徵求二手物品的文章是不是也要符合:
1.星期五刊登、2.已在本版發表文章5次以上等限制?
想到的面向是:
因為有時候想徵求東西是很急迫急需的,又或許有地域的限制,
因而希望能向住在板橋的人徵求到,
相較於在forsale二手版徵求,還是有一點差異。
不是很瞭解版規對此的限制,
因此提出疑問,還請大家指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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