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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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其他人對這段文字的理解是什麼?

單日內 2件檢舉案未成立的部分,經查高雄板的置底檢舉區,遭檢舉的文章
、推文多為違反板規6-1、6-1.2等挑釁、人身攻擊的文章,而這類的板規無論
在哪個看板,違規與否的判定通常皆無一明確標準,而使用者在申訴前、判決
前也無從得知板主之判斷標準為何。故組務覺得以檢舉案未成立比例來判定違
規較適用於「買賣文發表於板上」、「玩樂文限制性別」這類較無模糊空間的
違規文章。

原文: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25845488.A.F92.html


新 6-15 方案一: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三日內 9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註:無違反規定亦指,包括但不限於不判決、無違規...等
註2:不同被檢舉ID即算不同案。

* 3日間 60%

新 6-15 方案二: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單日內 4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註:無違反規定亦指,包括但不限於不判決、無違規...等
註2:不同被檢舉ID即算不同案。

*單日 80%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組長不是說了:
: 未成立之比例較適用於 買賣文、玩樂文
: 今天修的 跟之前現行的都不是比例欸。

換句話說法就不叫比例哦? ~!@#$%^&

個人對那段文字的理解是 6-15 即使要維持檢舉不成立的內容,
也應該排除板規6-1、6-1.2 這類型的檢舉
因為“無從得知板主之判斷標準為何”

再說板主的判決穩定度這麼差,
判決多次一改再改
6-15 又跟成不成案有連動不就更糟

: 當然允許,
: 我上任之後好多人寫信來補充說明判決案的證據跟意見。
: 唯不希望在置底檢舉吵架,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 板規修正案也會寫出來給大家討論
: 您太擔心了

不是不收私信?
檢舉要公開但是可以雙方都可以私下來信說明哦
私信檢舉是黑箱,私信說明不是 XDDDD
沒想討論突然間領悟 6-14 的修改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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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謊言的世界裡最危險的謊言就是我們對自己說的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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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7-24
買賣、玩樂好判定比較適合6-15,6-x難判定,所以比
較不適合用來判6-15這樣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7-26
檢舉一定得置底檢舉,否則有人被處罰會說黑箱
這是一定要的
至於收私信解釋案情,則是為了避免檢舉區紊亂的妥
協之策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7-28
至於比例,試想三日九件皆無違規 則是100%
Emily avatarEmily2021-07-30
若按照前板主規定的比例為八成,單日五件、三日十
件 達標範圍為 四件及八件
Ida avatarIda2021-07-31
笑死我了,被處罰沒有檢舉區檢舉叫黑箱?
天阿,有違法的事實,板務依版規就能處理
還要檢舉區證明,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難道一堆版板主看到違規直接處理都叫黑箱?
是只管檢舉區才叫佔著茅坑不拉屎吧?
Una avatarUna2021-08-02
嫌煩趕快辭一辭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8-04
其他版也沒有設檢舉區 有違規就桶 為什麼高雄版還
要弄個檢舉區有人檢舉你們才要做事嗎? 還是這是專
屬讓某些人能檢舉 其他人也來檢舉你們處理不來就要
修版規?
Oscar avatarOscar2021-08-06
板主是不是還沒搞懂問題?組務已經說了除非是買賣
文之類一翻兩瞪眼的檢舉案件,不然不該用未成案與
否來判斷6-15。
但是你們新的修正案根本沒把這類客觀上可以認定的
檢舉跟人身攻擊之類的主觀認定案件切割開來,還是
一樣用未成案比例來判,根本換湯不換藥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8-08
我明白你們是想防止檢舉區被DDOS,但與其這樣倒不
如直接限制每日或每週檢舉數量,超過就直接處分,
至少比要賭你們判決成案與否來得好
Edith avatarEdith2021-08-09
板主搞不懂問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