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刀砍下母親頭顱「12樓丟中庭」驚世孽子 -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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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0/1789092.htm

37刀砍下母親頭顱「12樓丟中庭」 驚世孽子「無期逆轉改判無罪」

2020年08月20日 10:39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間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將母親頭
顱斬斷後,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震驚社會。一審將他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
高院20日二審宣判,合議庭認為他因吸毒失去行為辨識能力,故逆轉改判無罪,並責付桃
園市政府衛生局。可上訴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2018年10月18日,上有兄姐4人、排行老么,又有詐欺、恐嚇、
毒品等前男子梁崇銘(35歲),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67歲的母親發生口角
。梁男最後拿出開山刀、菜刀追砍母親,砍死母親後,還將母親的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
的後陽台丟下社區中庭。鄰居上前一看,嚇得趕快報警,警方逮捕梁男,全案因此爆發。

梁男被捕後精神亢奮、胡言亂語,一下說母親不愛他,一下說有人歧視他,但對行兇動機
交代不清。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一審法
院審理後,梁男的2名姊姊求情,請求不要判死,另外法院也認定他行為時失去辨識行為
違法能力,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減刑,一審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委請台大醫院對梁男鑑定;另外也根據原審就完成的桃
園療養院、法醫研究所等單位的鑑定報告,還是認定梁男行為時的辨識能力受到毒品影響
,高院最後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改判梁男無罪。

審判長陳筱珮當庭諭知,另外經過鑑定後,也認為梁男無再犯之虞,所以不用交付保護管
束。但因為擔心他回家後,可能會有其他誘因,導致他再犯,有必要請主管機關注意。因
此合議庭當庭指示法警,聯絡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梁男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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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20-08-22
為何請求不要判死? 自己的負擔變成社會的負擔 真夠自私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8-24
去跟姐姐住算了啦 或是住審判長家附近也好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8-25
天啊 是要留多少社會毒瘤
Joe avatarJoe2020-08-27
中壢區陸光六街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8-31
內壢陸光五村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9-02
房價大崩盤,集團住戶求償,我看還是搬走好了,別玩命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9-03
這是以後要殺人 除了酒駕還有吸毒這個選擇是嗎 0.0?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9-05
Zora avatarZora2020-09-07
果然在台灣殺人不會判死刑…
Zora avatarZora2020-09-09
監獄沒有冷氣吹 熱死你
Edith avatarEdith2020-09-11
無罪,會不會太扯?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9-12
以後殺人前先吸個毒再處理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9-14
吸毒後殺人=無罪 ,審判長-陳筱珮教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9-16
那酒駕不是也不該罰了 一樣道理
Olga avatarOlga2020-09-18
判"病人"無罪 我可以接受 可是判定的標準和後續的醫療
台灣跟上了嗎?!
Noah avatarNoah2020-09-20
歹徒入屋搶劫 屋主防衛殺人有罪 孽子吸毒殺害媽媽無罪
這就是台灣司法...真棒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9-21
吸毒致使無判斷力 那以後喝酒也比照好了 酒駕也可除
罪 反正酒後也喪失判斷可否駕車的能力嘛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9-23
有人逼他吸毒嗎?
Kumar avatarKumar2020-09-25
操它嗎的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9-27
吸毒殺人有因果關係 免責? 不判死 也可以不用關?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9-29
無恥判案。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30
希望法官和犯人當鄰居
Joseph avatarJoseph2020-10-02
無再犯之虞XD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10-04
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10-06
真的好離譜 吸毒殺人無罪 也不用交付保護管束 唉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0-08
吸好吸滿,免死金牌!打房靠你們了
Mary avatarMary2020-10-09
司改委員就是惡性重大,當街爆砍女友的咖啊....所以這
種的通通無罪很符合委員心目中的天堂
Eartha avatarEartha2020-10-11
而且劉委員好像連吸毒跟精神病都沒有,關沒多久就出來
還步步高升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0-13
我真的很同情鄰居的恐懼,要我可能直接就賣房搬了,命
比房價重要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0-15
原來吸毒可以合法殺人了 台灣司法真的讓人無言
Kelly avatarKelly2020-10-17
台灣司法讚
Annie avatarAnnie2020-10-18
實在太讓人無言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0-20
................
Lily avatarLily2020-10-22
以後大樓有惡鄰,都可以這樣教訓一下了,耶
Lily avatarLily2020-10-24
桃園之光
Delia avatarDelia2020-10-26
3無名可以寫稿
Belly avatarBelly2020-10-27
社區跟他搭同電梯要小心,以免人上去了,頭卻到中庭XD
Mary avatarMary2020-10-29
吸毒=抓去關 殺人=抓去關 吸毒+殺人=無罪
Una avatarUna2020-10-31
此人必再犯
Hedda avatarHedda2020-11-02
嘘那兩個姐姐 不希望判死又不願接手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