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師不倫15歲國中生 真實版「魔女的條件」 判八月 - 台北文山
By Jessica
at 2010-08-31T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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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3301x112010083100139,00.html
36歲女師不倫15歲國中生 真實版「魔女的條件」 判八月
2010-08-31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日劇「魔女的條件」講述一段女大男小師生戀,如今卻在台真實上演!北市一名卅
六歲劉姓國小女老師,與十五歲國中男學生不倫戀,兩個月內密集發生八次性關係,少年
母親發現告上法院。少年猛為老師求情,女老師也深情地說「寧願被關,也不想分開!」
士林地院昨判劉女八月徒刑,檢方認為過輕要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女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少年發生性關係,可處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但考量雙方兩情相悅,劉女並未使用強制力,且入監八月對身為人師的劉女而言,
嚴重影響工作與聲譽,應足以讓劉女心生警惕。
不過檢方認為,縱使雙方你情我願,但劉女嚴重影響少年的價值判斷與兩性觀念,
更何況劉女始終不肯承諾與少年斷絕往來,絲毫不見悔意,少年母親至今也無法原諒劉女
,法官判刑八月過輕,等到收到判決書後將提上訴。
據了解,卅六歲的劉姓女老師未婚、外型清秀,在少年讀該國小時曾擔任他班上的
科任老師,兩人因為熱愛桌球越走越近,最後乾脆以男女朋友互稱,但顧忌外界眼光,對
外則以母子相稱,今年初還曾以母子檔身分報名桌球比賽。
劉女因禁不起少年一再要求,今年二月至四月間,在自己汐止住處及少年家中,與
少年發生八次性關係。
四月底,少年母親發現少年手機有多封與劉女的曖昧簡訊,逼問之下少年才坦承與
劉女交往,並且發生性關係,少年母親怒不可遏,一狀告上法院。
少年在偵查中不斷為女老師向檢察官求情,表示兩人真心交往,而且發生性關係都
是他主動要求,哀求檢察官別讓老師因此入獄,甚至天真地表示「男生就是要照顧女生啊
!」希望能與女老師長相廝守,癡情的說詞讓身為人父的檢察官也不禁搖頭嘆息。
而被控的女老師則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她供稱與少年真心相愛,直到被告才驚
覺違反法律,但她不願就此與少年分手,且也曾承諾少年永遠不分開,「寧願被關,也不
想分開!」
http://www.nownews.com/2010/08/31/138-2641651.htm
與國中男上床判刑8個月 36歲女師:寧被關也不能沒有他(2010/08/31 03:5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是日劇《魔女的條件》的翻版?只不過結局卻不夢幻!台北市景興國小驚傳36歲的英語
老師劉曉旻,竟戀上14歲的國中男生,兩人還發生過8次性行為,少年母親忍無可忍,怒
控女老師性侵害兒子,但女老師不但在開庭時說不能沒有男學生,還在開庭期間,與男學
生繼續見面,士林地方法院30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女老師8個月有期徒刑,且不予緩
刑。
劉曉旻目前未婚,與新學期上升上國二的男學生都熱愛打羽毛球。兩人因此相識,經常相
約到學校的體育館打球,沒想到後來的發展,不是相互切磋球技的「師生情」,而是不容
社會風俗接受的「不倫戀」。
兩人在今年1月陷入熱戀,二月初一天的下午,男學生在打球後,邀劉老師到位於北市文
山區的家裡,因為當下家中無人,於是要求與老師發生性行為,劉女禁不起男學生一再要
求,於是和他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此後,兩人又多次在劉女位於北縣汐止的住處上床。
由於兩人每天都要熱線談情,男學生的母親發現家中電話,以及他的行動電話費暴增,決
定追問和調查到底發生了什麼,但男學生堅不回答,直到今年4月初,男學生的母親無意
間拿起兒子的手機觀看,才發現內有多封甜言蜜語簡訊的和寄件備份,還有數張兒子與一
位成年女子的親密合照。經再三追問,男學生才透露他已經戀愛了,而且還是位國小女老
師。
男學生並進一步透露,他和劉老師已有8次性行為。做母親的聽完後簡直快氣瘋了,除了
打電話至家暴性侵防治中心告發,並到台北市婦幼隊完成報案。而在開庭期間,男學生都
不曾出庭,皆是由母親代打。男學生的雙親認為女老師的行徑不可原諒,因此不願意和解
。
劉女則在庭上坦承知道男學生只有14歲,兩人確有親密關係,也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
更讓法官訝異的,是女老師在很堅定地表現出對男學生的愛,甚至向法官說,她不能沒有
她,寧願被關,也絕對不會主動分手,更不違能背對他許下的諾言。此外,雖然法官甚至
曾在開庭時,明示女老師不得再去找男學生,但女老師仍去找男學生一次。
合議庭認為,雖然女老師與未滿16歲少年性交、猥褻,但兩人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且考量
劉女素行良好,因此,判決女老師8個月有期徒刑,但因其在開庭期間,仍去找男學生,
情節堪稱嚴重,遂不予緩刑,但全案仍可上訴。
景興國小校長吳煒增表示,劉曉旻是在2004年到景興國小實習,在同仁眼中是位活潑又親
切的老師,與同學間亦師亦友,原擔任英文科任老師,近年才轉任級任導師。事件爆發後
,她即向校方請假,在今年7月被校方解聘,但學校老師都難以相信表現優異的她竟會發
生這樣的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31/today-so1.htm
2010-8-31
<國小女師與國中生不倫戀>開庭期間還交往 法官不輕饒
在景興國小校園爆出不倫戀。(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邱紹雯、林嘉東/台北報導〕傳出師生不倫戀的台北市景興國小女老師劉曉旻面對
調查時,勇於承擔的態度宛如「飛蛾撲火」,表明一切「誠實以對」,並未因為求自保而
否認戀情,為愛情可說是不顧一切;法官甚至曾在開庭時明言警告女老師不得再去找男學
生,可是女老師仍忍不住又去找男學生一次,法官認為事態嚴重,才決定判處女老師不得
易科罰金的8個月有期徒刑,並且不予緩刑。
校長稱她活潑親切
景興國小校長吳煒增說,劉曉旻93年到景興國小實習,原擔任英文科任老師,近年才轉任
級任導師,在同仁眼中,她活潑、親切,與同學間亦師亦友,難以想像會逾越界線。
事件爆發後她以「請假」之名瞬間「消失」,但仍心繫班上學生,堅持要將作業帶回家批
改,還一度央求校方讓她出席畢業典禮,替教學生涯畫下句點,不過最後並未現身。目前
女老師已被解聘,難以再任教職。
家長會長替她惋惜
據校內老師私下透露,14歲少年與劉老師雙方都熱愛運動,有共同的話題與興趣,應該是
去年暑假就開始密切聯繫,最後陷入熱戀。但吳煒增說,事前幾乎毫無異狀,事後回想,
確實曾有人看過劉老師放學後,與少年留在學校體育館打羽毛球,但身邊還有其他同事,
真沒想到事情會一發不可收拾。
吳煒增感慨說,教育人員應以身作則,凡事須三思而後行,無論過去表現如何優異,做出
法所不容的事,大家也愛莫能助。
景興國小家長會長范素容說,這麼棒的老師因此離開,大家都很詫異,也很難過,但這是
個人行為,也只能說惋惜。
劉曉旻在台北縣汐止市租屋,事發後手機幾乎都關機,外界難以知悉她的近況及看法。
(相關新聞刊A1)
(((先分享一個真人故事
"當年"我高中社團指導女老師,當然也是專任老師,又醜又矮,但人很nice
因為是社團指導老師,所以接觸較頻繁,所以就比較"斗膽"跟老師閒聊她的私事
老師頂著醜醜超短髮小平頭造型,我第一次看到的內心的OS是:老師妳來當兵嗎?
再加上一副超醜小圓框眼鏡,身高150幾,一點女人味都沒有的女人有人想娶嗎?
有,師丈超帥,身高180幾,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在另外一間學校當老師
我本人親自見過老師一家人,更令人掉下巴的是,師丈是老師當年教過的學生
換言之,這是一段差了10歲左右的師生戀,人家還不是修成正果了
而且這是我的"當年"事,現在他們家的小孩應該是大學生了吧......
或許對14、15歲來說似乎太早了,但是拋開年紀,是否有罪呢?
就雙方說詞看來是"雙方有意"的主動行為,更何況
現在的小孩發育真的很好,雖名為國中生,可能也很成熟了
另外,想起韓國電影《非常主播》的劇情,其實悲劇也有變成喜劇的可能性
只是看當事人們怎麼想、怎麼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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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女師不倫15歲國中生 真實版「魔女的條件」 判八月
2010-08-31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日劇「魔女的條件」講述一段女大男小師生戀,如今卻在台真實上演!北市一名卅
六歲劉姓國小女老師,與十五歲國中男學生不倫戀,兩個月內密集發生八次性關係,少年
母親發現告上法院。少年猛為老師求情,女老師也深情地說「寧願被關,也不想分開!」
士林地院昨判劉女八月徒刑,檢方認為過輕要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女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少年發生性關係,可處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但考量雙方兩情相悅,劉女並未使用強制力,且入監八月對身為人師的劉女而言,
嚴重影響工作與聲譽,應足以讓劉女心生警惕。
不過檢方認為,縱使雙方你情我願,但劉女嚴重影響少年的價值判斷與兩性觀念,
更何況劉女始終不肯承諾與少年斷絕往來,絲毫不見悔意,少年母親至今也無法原諒劉女
,法官判刑八月過輕,等到收到判決書後將提上訴。
據了解,卅六歲的劉姓女老師未婚、外型清秀,在少年讀該國小時曾擔任他班上的
科任老師,兩人因為熱愛桌球越走越近,最後乾脆以男女朋友互稱,但顧忌外界眼光,對
外則以母子相稱,今年初還曾以母子檔身分報名桌球比賽。
劉女因禁不起少年一再要求,今年二月至四月間,在自己汐止住處及少年家中,與
少年發生八次性關係。
四月底,少年母親發現少年手機有多封與劉女的曖昧簡訊,逼問之下少年才坦承與
劉女交往,並且發生性關係,少年母親怒不可遏,一狀告上法院。
少年在偵查中不斷為女老師向檢察官求情,表示兩人真心交往,而且發生性關係都
是他主動要求,哀求檢察官別讓老師因此入獄,甚至天真地表示「男生就是要照顧女生啊
!」希望能與女老師長相廝守,癡情的說詞讓身為人父的檢察官也不禁搖頭嘆息。
而被控的女老師則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她供稱與少年真心相愛,直到被告才驚
覺違反法律,但她不願就此與少年分手,且也曾承諾少年永遠不分開,「寧願被關,也不
想分開!」
http://www.nownews.com/2010/08/31/138-2641651.htm
與國中男上床判刑8個月 36歲女師:寧被關也不能沒有他(2010/08/31 03:5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是日劇《魔女的條件》的翻版?只不過結局卻不夢幻!台北市景興國小驚傳36歲的英語
老師劉曉旻,竟戀上14歲的國中男生,兩人還發生過8次性行為,少年母親忍無可忍,怒
控女老師性侵害兒子,但女老師不但在開庭時說不能沒有男學生,還在開庭期間,與男學
生繼續見面,士林地方法院30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女老師8個月有期徒刑,且不予緩
刑。
劉曉旻目前未婚,與新學期上升上國二的男學生都熱愛打羽毛球。兩人因此相識,經常相
約到學校的體育館打球,沒想到後來的發展,不是相互切磋球技的「師生情」,而是不容
社會風俗接受的「不倫戀」。
兩人在今年1月陷入熱戀,二月初一天的下午,男學生在打球後,邀劉老師到位於北市文
山區的家裡,因為當下家中無人,於是要求與老師發生性行為,劉女禁不起男學生一再要
求,於是和他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此後,兩人又多次在劉女位於北縣汐止的住處上床。
由於兩人每天都要熱線談情,男學生的母親發現家中電話,以及他的行動電話費暴增,決
定追問和調查到底發生了什麼,但男學生堅不回答,直到今年4月初,男學生的母親無意
間拿起兒子的手機觀看,才發現內有多封甜言蜜語簡訊的和寄件備份,還有數張兒子與一
位成年女子的親密合照。經再三追問,男學生才透露他已經戀愛了,而且還是位國小女老
師。
男學生並進一步透露,他和劉老師已有8次性行為。做母親的聽完後簡直快氣瘋了,除了
打電話至家暴性侵防治中心告發,並到台北市婦幼隊完成報案。而在開庭期間,男學生都
不曾出庭,皆是由母親代打。男學生的雙親認為女老師的行徑不可原諒,因此不願意和解
。
劉女則在庭上坦承知道男學生只有14歲,兩人確有親密關係,也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
更讓法官訝異的,是女老師在很堅定地表現出對男學生的愛,甚至向法官說,她不能沒有
她,寧願被關,也絕對不會主動分手,更不違能背對他許下的諾言。此外,雖然法官甚至
曾在開庭時,明示女老師不得再去找男學生,但女老師仍去找男學生一次。
合議庭認為,雖然女老師與未滿16歲少年性交、猥褻,但兩人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且考量
劉女素行良好,因此,判決女老師8個月有期徒刑,但因其在開庭期間,仍去找男學生,
情節堪稱嚴重,遂不予緩刑,但全案仍可上訴。
景興國小校長吳煒增表示,劉曉旻是在2004年到景興國小實習,在同仁眼中是位活潑又親
切的老師,與同學間亦師亦友,原擔任英文科任老師,近年才轉任級任導師。事件爆發後
,她即向校方請假,在今年7月被校方解聘,但學校老師都難以相信表現優異的她竟會發
生這樣的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31/today-so1.htm
2010-8-31
<國小女師與國中生不倫戀>開庭期間還交往 法官不輕饒
在景興國小校園爆出不倫戀。(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邱紹雯、林嘉東/台北報導〕傳出師生不倫戀的台北市景興國小女老師劉曉旻面對
調查時,勇於承擔的態度宛如「飛蛾撲火」,表明一切「誠實以對」,並未因為求自保而
否認戀情,為愛情可說是不顧一切;法官甚至曾在開庭時明言警告女老師不得再去找男學
生,可是女老師仍忍不住又去找男學生一次,法官認為事態嚴重,才決定判處女老師不得
易科罰金的8個月有期徒刑,並且不予緩刑。
校長稱她活潑親切
景興國小校長吳煒增說,劉曉旻93年到景興國小實習,原擔任英文科任老師,近年才轉任
級任導師,在同仁眼中,她活潑、親切,與同學間亦師亦友,難以想像會逾越界線。
事件爆發後她以「請假」之名瞬間「消失」,但仍心繫班上學生,堅持要將作業帶回家批
改,還一度央求校方讓她出席畢業典禮,替教學生涯畫下句點,不過最後並未現身。目前
女老師已被解聘,難以再任教職。
家長會長替她惋惜
據校內老師私下透露,14歲少年與劉老師雙方都熱愛運動,有共同的話題與興趣,應該是
去年暑假就開始密切聯繫,最後陷入熱戀。但吳煒增說,事前幾乎毫無異狀,事後回想,
確實曾有人看過劉老師放學後,與少年留在學校體育館打羽毛球,但身邊還有其他同事,
真沒想到事情會一發不可收拾。
吳煒增感慨說,教育人員應以身作則,凡事須三思而後行,無論過去表現如何優異,做出
法所不容的事,大家也愛莫能助。
景興國小家長會長范素容說,這麼棒的老師因此離開,大家都很詫異,也很難過,但這是
個人行為,也只能說惋惜。
劉曉旻在台北縣汐止市租屋,事發後手機幾乎都關機,外界難以知悉她的近況及看法。
(相關新聞刊A1)
(((先分享一個真人故事
"當年"我高中社團指導女老師,當然也是專任老師,又醜又矮,但人很nice
因為是社團指導老師,所以接觸較頻繁,所以就比較"斗膽"跟老師閒聊她的私事
老師頂著醜醜超短髮小平頭造型,我第一次看到的內心的OS是:老師妳來當兵嗎?
再加上一副超醜小圓框眼鏡,身高150幾,一點女人味都沒有的女人有人想娶嗎?
有,師丈超帥,身高180幾,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在另外一間學校當老師
我本人親自見過老師一家人,更令人掉下巴的是,師丈是老師當年教過的學生
換言之,這是一段差了10歲左右的師生戀,人家還不是修成正果了
而且這是我的"當年"事,現在他們家的小孩應該是大學生了吧......
或許對14、15歲來說似乎太早了,但是拋開年紀,是否有罪呢?
就雙方說詞看來是"雙方有意"的主動行為,更何況
現在的小孩發育真的很好,雖名為國中生,可能也很成熟了
另外,想起韓國電影《非常主播》的劇情,其實悲劇也有變成喜劇的可能性
只是看當事人們怎麼想、怎麼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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