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高姓婦人因挖道路旁空地2株波斯菊公物微罪,被上手
銬、腳鐐依竊盜罪移送法辦,引起社會譁然,台中縣警局12日經討論,決定對豐原分局長
陳清新、副分局長張雨林、偵查隊長黃守智、督察組長鄭三龍等4名主管記申誡一次,豐
東派出所主管黃東榮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台中縣警察局9日曾針對該案召開檢討會議,與會高層主管雖認為應該懲處,但應如何懲
處則有所保留。
台中縣警局副局長陳博珍、公關室主任薛俊宏及豐原分局長陳清新等3人昨日下午到高姓
婦人家中致歉,獲得高婦及其家人諒解;縣警局昨晚討論該懲處案,並達成決議,由於認
定移送作業乃分局慣例,未對員警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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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jw!l_viWcqCFQdSzScxselIt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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銬、腳鐐依竊盜罪移送法辦,引起社會譁然,台中縣警局12日經討論,決定對豐原分局長
陳清新、副分局長張雨林、偵查隊長黃守智、督察組長鄭三龍等4名主管記申誡一次,豐
東派出所主管黃東榮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台中縣警察局9日曾針對該案召開檢討會議,與會高層主管雖認為應該懲處,但應如何懲
處則有所保留。
台中縣警局副局長陳博珍、公關室主任薛俊宏及豐原分局長陳清新等3人昨日下午到高姓
婦人家中致歉,獲得高婦及其家人諒解;縣警局昨晚討論該懲處案,並達成決議,由於認
定移送作業乃分局慣例,未對員警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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