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台北縣林口鄉長陳進財、蔡宗一兩人被控在鄉長任
內,分別收受臨時攤販商350萬及200萬好處,出租鄉公所附近空地,違法設置臨時攤販集
中區,不報拆除也不取締,涉收賄包庇。
另有課員及攤商到案
板橋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依貪污罪嫌約談陳、蔡兩人、前鄉公所(現林
口區公所)承辦課員,及臨時攤販商等12人到案。
檢調查出,陳、蔡兩人涉嫌收受業者好處,未依合法正常公開程序,讓業者取得鄉公所附
近一塊公有空地的承租權,設置臨時攤販集中區,再轉租給數十個攤販,收取租金,粗估
每年獲利數百萬元,涉案人員昨晚漏夜在新北市調查處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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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別收受臨時攤販商350萬及200萬好處,出租鄉公所附近空地,違法設置臨時攤販集
中區,不報拆除也不取締,涉收賄包庇。
另有課員及攤商到案
板橋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依貪污罪嫌約談陳、蔡兩人、前鄉公所(現林
口區公所)承辦課員,及臨時攤販商等12人到案。
檢調查出,陳、蔡兩人涉嫌收受業者好處,未依合法正常公開程序,讓業者取得鄉公所附
近一塊公有空地的承租權,設置臨時攤販集中區,再轉租給數十個攤販,收取租金,粗估
每年獲利數百萬元,涉案人員昨晚漏夜在新北市調查處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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