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林口鄉長涉收賄 檢漏夜偵訊 - 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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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台北縣林口鄉長陳進財、蔡宗一兩人被控在鄉長任
內,分別收受臨時攤販商350萬及200萬好處,出租鄉公所附近空地,違法設置臨時攤販集
中區,不報拆除也不取締,涉收賄包庇。


另有課員及攤商到案


板橋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依貪污罪嫌約談陳、蔡兩人、前鄉公所(現林
口區公所)承辦課員,及臨時攤販商等12人到案。


檢調查出,陳、蔡兩人涉嫌收受業者好處,未依合法正常公開程序,讓業者取得鄉公所附
近一塊公有空地的承租權,設置臨時攤販集中區,再轉租給數十個攤販,收取租金,粗估
每年獲利數百萬元,涉案人員昨晚漏夜在新北市調查處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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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1-24
這兩個人 不意外....
Zanna avatarZanna2011-01-28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2-01
以兩百多萬向公所承租,出粗一年收八百多萬,怎麼看
Yuri avatarYuri2011-02-01
都有問題。違法出租還是其次。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2-01
不意外.....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2-02
這不是林口人的常識嗎?
Ethan avatarEthan2011-02-03
是報給不知道的人看的 林口人都知道呀(菸)
Poppy avatarPoppy2011-02-06
希望新一代的林口人能選出好人才~人在做大家在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2-09
現在改成區長 直接官派應該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吧
Jacky avatarJacky2011-02-12
官派的可能就直接把不合理合理化...上下一條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