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點.緊急.誣告的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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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某人去偷某店家東西結果不起訴那個某人的家長去舉發我誣告<在法律上可以這樣?>我遇到一個自以為是的亂起訴我結果一審無罪檢方上訴至高院勃回我現在可不可以告某人的家長誣告還有民事賠償是在這時提出?繳多少錢?那個店家所證實的並無證據可證實只是他片面之詞~我可以順便告誣告?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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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 avatarEden2009-09-02
某人的家長不是隨便告您誣告,是因為第一位檢察官的不起訴處份.請分別思考:您的檢舉或許有理,可是到檢察官那邊可能調查後因為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以法律角度,不完全以是非論定,而是證據決定.先證據來驗證是非.(所以是檢舉蒐證不足,或是被檢舉者的供詞與證據不存在,這些都是第一位檢察官的受理
Zora avatarZora2009-08-30
蒐證自保在現今社會是非常的重要的一課..如何表達自己的清白!.如何說出壓迫的事實!.沒有證據一切都口說無憑.唯有真實呈現影音蒐證才能確保安全.蒐證最先就是要有專業的器材推薦最新最夯的蒐證器材www.greenleaf.com.tw綠廣興業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88號(昆陽捷運站1號出口斜對面)��
Xanthe avatarXanthe2009-08-31
你檢舉的是讓人有受刑事懲戒的危險,這一個部分就是刑法範圍內了,除非你檢舉的是行政處分部分,也就是不在刑法規中的任何一條罪刑,當然要告你誣告,除非是~一般行政處分方面的檢舉,第一時間就被退案了,隨便說人是小偷那是很嚴重的。
Belly avatarBelly2009-08-30
人家提供你意見,你還一直質問,你那麼懂的話,那你就不要發問好了,依你所說的,歡迎你去提告,告的贏那真的是司法不公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9-02
刑法誣告罪第168條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查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69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