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 木柵路二段與興隆路四段 車禍 - 台北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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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在文山板從自介文之後的下一篇文章竟然PO車禍@@


今天下午五點半,我在上完家教回家的路上

從興隆路四段要左轉到木柵路二段的待轉區時(就在那家很大的7-11旁邊)

那時剛好燈號變綠燈 我正要起動 左側就有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過來

還好我只是手、腳擦傷

後來真的很生氣 因為撞了人就跑了 連停下來問一下都沒有

然後我就跑去報案








這邊想請問一下那天剛好有在那邊的人 有沒有注意到這起車禍


也不是說一定要請您做證人什麼的

只是想釐清一下事情發生經過



筆錄的部分我在剛剛已經都做好了

剩下就是等交通隊再通知、調閱監視器資料

希望有注意到這起車禍的人

能確認一下 對方的車型、顏色、車牌(有車牌最好啦XD)






老實說我沒有說一定要告到底甚麼的

只是今天 你高速行駛 闖紅燈

撞到我也就算了 連停下來看一下 關心一下也沒有

那萬一被撞的人很嚴重怎麼辦?







今天被撞到覺得很靠杯 很不爽。

最後告訴大家,以後騎車要小心@@
如果真的被撞到,要記得看一下是誰撞的,免得抓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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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2-10-29
拍拍,人沒什麼事就好~
Leila avatarLeila2012-10-31
不告到底 就等於放縱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1-03
家人也是騎車被撞,對方開車超速逃逸,警察就算在當下得知了車牌號碼、車種型號,也是過了兩個禮拜才與我們聯絡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1-05
說對方想和解==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1-07
那個路口很大 應該會有錄影器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11-09
肇事逃逸 嚴重囉!!!!!!!!!!
Donna avatarDonna2012-11-11
對於和解至少5萬起跳。
James avatarJames2012-11-13
原PO有記得去醫院驗傷嗎?驗傷後追訴肇逃對你比較有保障。
Steve avatarSteve2012-11-15
推 肇逃 不告=放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