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低收入戶遷戶口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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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位大大們好ㄟ~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我有一個親戚是位老奶奶(70歲)扶養一個孫子(13歲父母雙亡)~奶奶目前都沒財產ㄝ沒房子土地目前是跟孫子租房子在高雄市三民區住在一起~祖孫兩目前有低收入戶2款的補助~奶奶一個月老人年金6000元~孫子低收5000元兒童補助2200共7200元~現在要遷移到高雄市小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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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9-12-16
請問所謂的姑媽家,是奶奶的什麼人?如果是奶奶女兒,絕對不能遷,因為出嫁女兒原則收入財產不算進來的除非同戶口、或者報稅時,報父母為撫養親屬,那就要算進來同址分戶也不可以,因為低收入戶的審查上,同一地址上的戶口成員,都視同共同生活,女兒也是會被算進來列入計算奶奶還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