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18有發了一篇有關洗鞋糾紛的文章
後來我也如該店店長所願的
去向消保官投訴此事
消保會來函,第一階段先讓我們私底下和解,若和解不成再提出第二次申訴
於是我接到了該店副店長的來電
內容我大概簡述一下
"我們有收到消保會來函,希望我們私下和解,
我們店長的意思是會請當天接待的員工寫一封道歉信,並給你一張9折卡,
以示誠意。我們店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
以往店長都是用較強硬的態度,那客人就摸摸鼻子當作自己倒楣這樣,
你是第一個那麼有行動力的,所以她收到消保會來函其實已經嚇到了..."
但我針對的是店長態度不佳,不是店員的問題,所以過了幾天又提出第二次申訴
消保會通知7/14上午九點在板橋開協商會
當天,店長出現了(第一次看到本人),還有當天負責的員工
過程大概就是:
1.店長說我的鞋子不是真皮的,是合成皮,所以裡面沒有鞋撐一定會倒下去,
不會站著直挺挺的
*這個部份我有拍照提出證明,說鞋子沒有鞋撐還是可以站挺挺的,
當她看到我的照片後就不說話,轉而從其他方面來攻擊我
(ex.這樣站挺的也是會有摺痕阿...)
2.相較起來輔大店就比較常發生這種糾紛,中港店就不太會,
現在年輕人的價值觀不知道是怎麼樣,好像他們認為對就對錯就錯...等等
*這個部份我聽的滿不爽的,他的意思就是輔大店比較多學生、年輕人,
這個族群的人都會想要藉此貪小便宜,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來要求店家賠錢....
但我當下沒有說話,心裡想著你等下就知道了
消保官大致了解雙方的說法後,告訴店長說,畢竟你是服務業,態度很重要,
你把人家鞋子弄出折痕是事實,是你們作業流程有出錯,不然這樣,
你現在當面向蔡小姐道歉
我看那個店長聽到這句話,臉都歪了,臉色大變,跟他的店員對看了一下
還是站起來向我90度鞠躬道歉,消保官又說,基於消保法,你必須賠償他一些費用,
我聽到這句就立刻說:我不是要錢,我如果要錢的話,當初那個店員要陪我三千塊,
我拿了就算了,幹嘛還要請假來這邊協商,我只是要他道歉而已!!!(瀟灑貌)
最後消保官請我們雙方寫了張協議書,這個事情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ku0730&b=73&f=1211038227&p=5
我打這篇是要告訴大家,面對這種惡質店家,不要害怕,更不要輕忽自己的權益,
相信只要你有理,消保官會給你一個公平的審判的!
謝謝大家看完這篇落落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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