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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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倒是很認同板主目前這種做法!
違反板規 就是要受應有的處分!

只是有時候板主在認定上應該要以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為原則下來認定
畢竟ptt也是屬於公眾資源...

#1NaX7b4w (I-Lan) 這篇的水桶公告來說
我認為徵代課老師 是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 應不受5-b的規範
這是受教權的問題!更何況這是法律所強制規定的國民義務教育!

對板主會認定為商業文 還感到蠻失望的...

再來討論板規5-c
c.於宜蘭縣內開店並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者,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我記得當初有規定 只要給予板友明確的優惠及公益慈善範圍 則可不受此限制!
(這條最初是我所建議的 所以我印象很深...
#1G-uIsw0 (I-Lan)
現在看這條 已經將公益慈善範圍所刪除了...
難道是我記錯了嗎?

假如我沒記錯 當初板規確實是有附帶「符合公眾利益者不在此限」
要的就是要將本板也能劃入公眾平台的範圍 而不是ㄧ眛的以商業利益為主或是看到很多
的廣告文、商業文...

希望板主及各位支持重新將此條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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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7-29
先講5-C好了 在你那篇的下一頁小黃板主發的#1G_Ftufb
Annie avatarAnnie2016-07-31
當時的板規好像就沒寫入公益慈善的部份
Adele avatarAdele2016-08-02
不過現在還來得及補上 這我再跟J板主討論怎麼判定公益
Hedda avatarHedda2016-08-05
晚點下班回家修改補上
另外就是最近5-B的部份 不曉得大家知不知道發文資格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8-07
其實是有下修的 發文數從30降到20 其餘 登入退文不變
Emily avatarEmily2016-08-10
以前我會覺得刪文水桶0日就好 不過不痛不癢的
Yuri avatarYuri2016-08-12
所以這次我提出政見就是下修門檻 但是執行水桶
Yuri avatarYuri2016-08-15
不過那篇文章對我來說就是職缺文...而且發文數只有7..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8-17
我覺得用5-B刪文水桶並無不妥
Leila avatarLeila2016-08-20
很高興有板友對板務提出建言 另外宣導一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8-22
如果發文資格不符合5-b跟5-C 的朋友 可以寄信給我
我再代po或是幫忙轉錄文章 謝謝大家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25
辛苦了!
Poppy avatarPoppy2016-08-27
版主辛苦了,畢竟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板規不足之處,就請版友大家一起幫忙吧
Mary avatarMary2016-08-30
持法嚴 不得殊俗之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