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吃光。
不好意思,我發表一下意見。
我本身是個每天在新店版看文,但比較少發文表達意見的版友。
大學不修法律也不修中文,所以文章可能有些沒邏輯還請大家見
諒。
票卷系列文從一開始版友買賣文是否營利的問題討論到現在變成
版規修訂買賣文到底該怎麼規範。
其實我還是很不懂箇中意義為何。
版主在沒有選上之前就有發表過政見表示買賣文會沿用舊制,說
真的我也沒有看到很多版友反應交易文章太多令人感到困擾。
我認為一開始A版友頻繁販售電影票的文章像shinest說的僅是個
案(抱歉,我不引用原說法了,到處引用文章的方式我看得頭很痛
),並不是說有爭議不能處理,而是針對個案有個案的處理方式。
所以我贊成skychen發表過的"面交地點要在新店",如此也許可以
隔絕有心營利或是只想要買賣物品的情形。
但是如果只是個人對於買賣文的規範有所意見,其實就像很多版友
提到的,每個人都有意見,版主到底要怎麼處理?
如果我今天是個說話很有邏輯,而且到處可以到處舉證讓版主啞口
無言的人,我針對每一篇文章都有疑慮,版主就一定得逼得出來處
理?即便現在買賣文的規範並沒有造成多數網友的不悅?(至少在
推文中沒有發現大多數人認為買賣文過於頻繁出現)
就像是笨版的集氣文也是經過一段時間有眾多網友反應之後版主才
有所動作。
如果只是針對買賣文的PO文時間與頻率,我認為不妨直接辦個投票
讓版友們決定究竟是要維持七天一篇、置底、還是開放某個時段。
囉哩巴縮講了一堆,還是要回歸一下重點。我認為小版溫馨的地方
在於便利性以及即時性,版主推選出來就是要拜託他建立一個規則
,然後針對單一事件特別處理,如果規則遭受大部分版友質疑或是
不支持,版主就要考量修訂版規的可能性,但如果只是少部分或是
個人意見,我認為私信往來就可以,不需要在版上PO文。
以上淺見。不周道之處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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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發表一下意見。
我本身是個每天在新店版看文,但比較少發文表達意見的版友。
大學不修法律也不修中文,所以文章可能有些沒邏輯還請大家見
諒。
票卷系列文從一開始版友買賣文是否營利的問題討論到現在變成
版規修訂買賣文到底該怎麼規範。
其實我還是很不懂箇中意義為何。
版主在沒有選上之前就有發表過政見表示買賣文會沿用舊制,說
真的我也沒有看到很多版友反應交易文章太多令人感到困擾。
我認為一開始A版友頻繁販售電影票的文章像shinest說的僅是個
案(抱歉,我不引用原說法了,到處引用文章的方式我看得頭很痛
),並不是說有爭議不能處理,而是針對個案有個案的處理方式。
所以我贊成skychen發表過的"面交地點要在新店",如此也許可以
隔絕有心營利或是只想要買賣物品的情形。
但是如果只是個人對於買賣文的規範有所意見,其實就像很多版友
提到的,每個人都有意見,版主到底要怎麼處理?
如果我今天是個說話很有邏輯,而且到處可以到處舉證讓版主啞口
無言的人,我針對每一篇文章都有疑慮,版主就一定得逼得出來處
理?即便現在買賣文的規範並沒有造成多數網友的不悅?(至少在
推文中沒有發現大多數人認為買賣文過於頻繁出現)
就像是笨版的集氣文也是經過一段時間有眾多網友反應之後版主才
有所動作。
如果只是針對買賣文的PO文時間與頻率,我認為不妨直接辦個投票
讓版友們決定究竟是要維持七天一篇、置底、還是開放某個時段。
囉哩巴縮講了一堆,還是要回歸一下重點。我認為小版溫馨的地方
在於便利性以及即時性,版主推選出來就是要拜託他建立一個規則
,然後針對單一事件特別處理,如果規則遭受大部分版友質疑或是
不支持,版主就要考量修訂版規的可能性,但如果只是少部分或是
個人意見,我認為私信往來就可以,不需要在版上PO文。
以上淺見。不周道之處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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