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甫繳完罰金又再犯 男子第四次酒駕得 -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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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甫繳完罰金又再犯 男子第四次酒駕得坐牢

鄭姓男子被控2年多來已3次酒駕,他今年1月4日第4次酒駕,涉嫌酒後騎機車行經台南市
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不慎與何姓女被害人騎乘機車發生碰撞,造成何人車倒地受傷,過
失傷害未提告訴,法官認為他第3次酒駕甫執行完畢3個多月後又再犯公共危險罪,認為他
對刑罰反應力薄弱,自我控管能力欠缺,惡性非輕,依法加重其刑,判處徒刑8月,全案
可上訴。

判決說,鄭姓男子(37歲)有3次公共危險前科,前三次得易科罰金。2016年判處徒刑3月
確定,2018年判處徒刑5月確定,2018年判處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確定,於2019年9月
18日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2020年1月4日凌晨零點30分,鄭在台南市某超商飲用鋁罐裝
啤酒1罐後,騎機車上路,行經東區中華東路2段與中華東路2段96巷交岔路口時,不慎與
何姓女被害人機車發生碰撞,雙方人、車倒地受傷(過失傷害部分未據告訴),經到警員
對鄭施以酒精濃度吐氣檢測,酒測值每公升0.52毫克。鄭坦承涉案。

法官認為,鄭5年以內故意再犯這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審酌鄭構成累犯前案為
公共危險罪,於前案執行完畢後3個多月即再犯公共危險罪,顯見刑罰反應力薄弱,自我
控管能力欠缺,主觀上惡性非輕,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依刑法第47條第1項
規定,加重其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226/446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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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4-08
我相信會有第5次 XDD
Andy avatarAndy2020-04-12
支持酒駕直接槍斃
Ula avatarUla2020-04-15
進監獄好好反省吧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4-18
關下去就很乖,如果不會那就是關不夠久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4-22
酒駕槍斃 違停鞭刑啦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4-25
4次欸 台灣法律都垃圾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4-28
沒殺死法律人都是可教化
Hedy avatarHedy2020-05-02
可以犯到四次 看這罰則有多癢
Noah avatarNoah2020-05-05
第二次酒駕就該有期徒刑了還要到第4次?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5-08
前科累累 還是能放出來 在路上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5-12
違停不用鞭刑啦...確實執法那個金額就夠嚇阻了...明明
只要確實執法...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5-15
支持槍斃
Ivy avatarIvy2020-05-18
「全案可上訴」...很明顯,這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
Ethan avatarEthan2020-05-21
都第幾次酒駕被查獲了,判決居然還可以上訴,難道這法官
是吃屎的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5-25
前面還有一個第九次被查獲的,已經是重度累犯了,量刑居
然是以月計算...
Lucy avatarLucy2020-05-28
那些說酒駕槍斃的朋友們真的很古錐,你是第一天住台灣?
Enid avatarEnid2020-05-31
越早放出來 人民越危險。 我相信還有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