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辦法告嗎(法律相關)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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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大約在10年前把自己買來和種植的盆栽借放在一個朋友那邊(盆栽價值大約七百萬)經過有一段時間,親戚要把那些盆栽要回,結果借放的朋友跟我親戚說那些盆栽不見了(可能被偷走之類的)因為我親戚個性愛面子又因為跟那個借放是朋友所以不好意思追究,所以估信於他有天我親戚去另一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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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12-02-08
證人所講的話你有沒有錄音?還有這麼昂貴的盆栽應該有拍照跟去做動產的鑑價吧!所有人與物的持有證明有無紀錄?借放的親戚在這方面以遺失做為侵占的理由?那雙方面就是有委託行為喔!就算過了10年如果侵占跟背信已經有相當的證據的話那還是可以提告因為該物品單價高昂且雙方面均有委託及侵占之事
Noah avatarNoah2012-02-08
版大刑事侵占罪或詐欺罪的追訴期已經過了,因為91年當時規定的期限是10年而已!但民事損害的請求權是15年,所以可以打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