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健康請求法律高手解答 - 生活Odelette · 2009-09-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1條保險對象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暫不予保險給付。健保沒繳己被要課滯納金了,還要再罰款,那不是一張皮刮二次沒法繳的民眾生活己很辛苦了還要被罰,這是全民健生活健康All CommentsJoseph2009-10-02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1條保險對象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暫不予保險給付。成立之要件必須是未依規定投保,且有兩次補辦投保之機會!!所以,健保局依規定必須在被保險人未依規定投保時,�Iris2009-09-30健保局是合法的詐騙集團˙牠說的算數˙Elizabeth2009-09-28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1條保險對象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處....罰鍰--這條意在處罰「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與已參加而無按時繳納的所課之滯納金之標的不同。Kristin2009-09-28喔,健保局什麼時候有用那一條罰人家的錢,只要你補繳欠費,健保就恢復啦!我都幾年沒繳,最近生病了才去補繳,也沒罰滯納金及罰緩。妳想太多了。Related Posts請問有駭客補習班嗎或是會寫遊戲的輔助程式的嗎中秋節必烤的食物是什麼?還有要準備什麼啊?變更無名的名稱放棄監護權請幫我解答(這現象是電腦中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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