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各位申請留英的板友們好,
由於香港研究所有分「研究式(Research Programme)」和「修課式(Taught Programme)」
與英國一樣,
所以想請教各位板友們,
各位在申請英國研究所時如果
要先寄信給教授,和教授要先聯絡上,
必要的話可能還要親自拜訪教授
最好還能有該大學的教授為你寫推薦函呢(可是都不認識怎麼可能幫你寫?)?
是不是屬於「研究式」的申請作法?
那是不是「修課式」的申請作法就不需要先聯絡教授,
也不需要特別請該大學的教授為你寫推薦函呢?
不好意思,希望知情的板友們能不吝指教喔:)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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