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是否會觸犯恐嚇罪?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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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前幾天我在我們的店的LINE群組留話給店長,是討論公事,結果跟我不對盤的那幾位就找到「良機」一直嗆我,我實在無法跟店長繼續討論下去公事,店長也開始往她們那邊開始跟我說教,其中一位小妹妹就留言說,即使眼前的這一個人,我很想打他,但我爸說要我唸阿彌陀佛...善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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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4-06-04
hi,發問者您好:如果你真的想告她,建議你告誹謗罪。刑法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說人欠打,絕對不是在稱讚一個人。你們�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6-04
>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偑侴侼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6-07
孟子曰:「子路,人告以有過則喜。」心滿則容不下別人的勸告 故聞過則怒自專則聽不入別人的規箴 故聞諫而仇
Hedy avatarHedy2014-06-05
我其實完全不認為有受到恐嚇,不過,我認為構成要件該當錯我認為構成要件不該當本罪所保護之法益是人的[自由意思].是其構成要件有二1.將還惡害之通知2.生畏佈心.二者缺一不可否則屬犯罪構成要件不足.進而不能論罪.他與刑法第304條所保護之法益同.只不過前者是透過通知.而後者卻是當面張牙舞爪.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6-03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別笨笨的成長!你該檢討你的心態!
Zora avatarZora2014-06-03
板大不是自己提出一個自相矛盾的理論我其實完全不認為有受到恐嚇我認為構成要件該當----既然恐嚇罪要有心生恐懼的問題版大都不認為請問如何構成要件該當板大要提告我尊重只是到時因此讓店長甚至於整家店員工排斥板大又有何意義只要問心無愧又何須在乎他人批評今天就算該小妹妹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