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有不要的usb無線網卡嗎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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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覺得有些版友的反應是不是稍過偏頗了呢??

Palen大說的沒錯 也許Give版更適合原原PO過去發文

但是 如果每一件事情都要到所謂"專門的板"

也許真的如同版名(或版旨)一樣 原原PO不會被講說交換物品差價懸殊的問題

但是方便性和即時性呢?? 是不是遠不及地方版來的便利??

我想這應該是原原PO一開始想要發在新店板而不是贈送版的主因吧

會決定回文其實最主要原因 是版主的話讓我看了覺得很不舒服....

或許每個人觀念和想法本來就不同 但今天身為版主 是不是言論上更應該斟酌用字呢

以下節錄推文

superoooo :支持你 你也沒有強迫人囉~ 04/27 15:28
mercychen :對咩 單純就是想物盡其用 支持你!! 04/27 15:50

我非常同意這兩位版友:原原PO並沒有強迫人啊!!為什麼會被鞭這麼慘...

Palen :建議在give 板上看 usb 可以去買 d-sub 有機會徵到 04/27 16:39
pm2001 :你直接寫來信報價會比一杯五十嵐感覺上好很多 04/27 17:13

這個作法我也覺得很棒!!但是...原PO一開始的立意並不是購買(吧)
至少我看起來是徵求"有多的或不要的可以送我"
但這不失個好辦法!!尤其當你徵求的東西價值並不是那麼便宜時~

turtao :美其名叫徵不要的...難聽點叫做乞討.... 04/27 17:59
turtao :也許原po的意思不是這樣,但是文字要求讓人觀感不佳 04/27 17:59

嗯,令我感到最不舒服的就是t版主的這兩句話了
為什麼徵不要的=乞討??
今天原原PO也回文了 表示自己不是買不起 只是想問看看有沒有人家裡有多的沒再用的
願意送他 物盡其用
我反覆看了兩次原原PO的兩篇文 的確他交換的東西不等值
(50嵐的飲料換D-su線我覺得倒是很OK耶~50嵐好貴喔QQ)
可是t版主你這一句話 是把曾經發過徵求文的人都當成是乞丐了嗎??
我也有發過類似的文(雖然好像不是在新店版) 但是我不覺得我是在乞討!!!!!!!!!
感覺真的很不好 也許版主沒這麼嚴重的意思 但是我看了真的覺得不是很舒服

sysrq :我個人是覺得徵看看沒關係, 只是「回文報價」比較好. 04/27 18:00
sysrq :直接用 50 嵐一杯好像是給與好東西很低廉的價值... 04/27 18:01
sysrq :就怪.... 04/27 18:01

同意!!
但其實很多徵求文 都會在最後備註"願以XXXX答謝"
我覺得是原原PO一開始的文章沒有寫得很好
他不該用"交換" 因為兩方物品並不等值(且價差有點多)
是買賣的話的確如這位版友所說的 標個回文報價或是意者內洽會好很多
但...徵求看看並不違反版規吧!!
用到乞討實在...我覺得有點超過......

ollo :板主終於說出真心話了--乞討 04/27 18:01
ollo :之前新竹板還是哪個板 有左手討 右手拿去賣的 好丟臉 04/27 18:03

這位版友....雖然法律有保障言論自由
我是不知道你對原原PO一開始的徵求文的觀感是有多不恰當
但是這句話...會不會有點太一竿子打翻一艘船的人呢??
您所說的新竹版的案例 我想應該是個案吧
我相信人性本善 如果原原PO曾有這樣的案例 那也許您說出來可以提醒一些版友
不要把東西送給原原PO
但是...如果不是...您這樣應該可以構成毀謗了吧?!
至少我徵求過的東西(小到光碟片數片 大到3C用品充電器 亞太手機)
我沒有過您所謂的左手討來右手賣的行為 那我應該有資格可以說說話吧??

turtao :case by case 你是主動贈予,跟討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04/27 18:10
turtao :大善人淪落街頭乞討,所以她的行為就不叫乞討了嗎 04/27 18:10

我想原原PO講出他送過舊電腦 只是想表達他並不是買不起或是要非法使用徵求物吧!!
版主這頂帽子....扣的會不會太大了點Otz
我也送過東西 買賣過東西 也徵求過東西
所以除了自願的贈送外 我的行為也是乞討嗎??
感覺真的很不好啊......

turtao :你捐多少送多少東西,跟你上面的要求沒有關係吧.... 04/27 18:18
turtao :USB網卡怎麼樣也不可能只值50嵐一杯..... 04/27 18:19

所以是徵求嘛!!又不是買賣Otz
所以今天我徵求空白光碟一張 就必須得去查個市價 然後以等值東西交換嘛!?
可是願意給我徵求的版友面交時看到我買飲料請他 都會說不用 我太客氣了之類的
也有我送東西給他的版友 什麼都沒帶兩手空空來 我也沒說過任何批評的話啊!!
我覺得徵求這種事情就是雙方敲定就可以的 無關乎價值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用金額去衡量....這樣物盡其用的善意不就消失了??
我認為版主可以告訴原原PO說 你這樣的徵求有點不合理
然後建議他更正 這是版主的責任(文章內容不符)
但是不需要直接說人家是乞討吧....雖然你好像沒有指名道姓
我想 任誰聽了都會不舒服的!!

新店版一直都很溫馨 很多版都很熱心助人
雖然我現在因為到外地求學 不是這麼常回到新店
但我還是天天都會注意版上的消息
我和原原PO也不認識 所以真的不是護航.....

個人的一點小意見 歡迎各位版友批評指教(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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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friend 最後還是會有個end
就算要fuck 起初也要有fu
就算是lover 最後還是會over
就算是Believe 中間還是有個lie
就算是forget 也曾經有個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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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1-05-01
支持你 你也沒有強迫人囉~
Hazel avatarHazel2011-05-05
對咩 單純就是想物盡其用 支持你!!
Rae avatarRae2011-05-07
建議在give 板上看 usb 可以去買 d-sub 有機會徵到
Jacky avatarJacky2011-05-10
你直接寫來信報價會比一杯五十嵐感覺上好很多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5-11
美其名叫徵不要的...難聽點叫做乞討....
也許原po的意思不是這樣,但是文字要求讓人觀感不佳
Tom avatarTom2011-05-14
我個人是覺得徵看看沒關係, 只是「回文報價」比較好.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5-16
直接用 50 嵐一杯好像是給與好東西很低廉的價值...
就怪....
Elma avatarElma2011-05-19
板主終於說出真心話了--乞討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5-19
之前新竹板還是哪個板 有左手討 右手拿去賣的 好丟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5-19
case by case 你是主動贈予,跟討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大善人淪落街頭乞討,所以她的行為就不叫乞討了嗎
Andy avatarAndy2011-05-21
你捐多少送多少東西,跟你上面的要求沒有關係吧....
Zanna avatarZanna2011-05-23
USB網卡怎麼樣也不可能只值50嵐一杯.....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5-27
我也覺得身為版主要斟酌用詞 乞討這個詞有貶意在
Belly avatarBelly2011-05-29
一個usb可以發那麼多文..
Emma avatarEmma2011-05-31
好商量,這詞可能很多人不能理解...原po挺可憐的
Megan avatarMegan2011-05-31
預設是以小換大的行為被說成乞討,那麼之前迴紋針換
一棟房子的可就成了丐幫幫主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02
放著不用的東西去換杯50嵐也好阿..試想你的95主機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6-07
一兩百的東西 又是3c產品 折舊一下早就沒價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6-09
覺得那東西有那個價值的人就會去換,你頂多心裡想幾
句 板友po文酸幾句這樣也想換到哈哈真好笑,但是版主
Zanna avatarZanna2011-06-13
就算有價錢 放著還不是用不到
Noah avatarNoah2011-06-17
下來評論這東西不值這個價錢...恩 不要求他刪文的話
我想也是個人行為,原po不必在意。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6-20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講話酸成這樣QQ不是溫馨的新店板
嗎QQ
David avatarDavid2011-06-22
酸的人比較現實,但是誰不想用低價換到想要的東西?
Tom avatarTom2011-06-25
酸民無所不再嘛~ ker ker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6-26
同意 徵求者都已經PO文說明他的想法 還是被繼續扭曲
Iris avatarIris2011-06-28
我也覺得有些同情 當然大家都有發表想法的權利
不過我覺得在此版主不適合有如此情緒的發言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7-02
畢竟身為版主 就是要站在比較客觀的立場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7-05
板友或許不小心會有情緒言詞出現 但版主得更加注意
Iris avatarIris2011-07-05
推這篇~ 雖然我也覺得價值不對等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Hardy avatarHardy2011-07-09
如果覺得不對等大可選擇忽略而盡量不要情緒性發言~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7-09
想換的人覺得值這個價他就會換,旁人有什麼立場去
評論不等值? 乞討真的很難聽
Elma avatarElma2011-07-10
既然我被指名說我毀謗我就噓了 我只是舉例 我還說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7-11
是新竹板 我有說是誰嗎? 是你毀謗我才對吧!
Mason avatarMason2011-07-13
對! 我就是不舒服 你的個人觀感不用扯到我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7-13
你自己要對號入座也不必說我影射 又沒有做賊? 幹嘛
心虛?
Kelly avatarKelly2011-07-14
把不用的東西給人=> 這叫做贈送
但並不表示這樣就可以去跟人要"不要的東西"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7-17
用乞討這種強烈字眼我跟原PO道歉,但是
我還是無法認同這種非等值要求物品的行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7-19
向他人徵求物品,我會付出同等甚至超過的價值
贈送跟徵求,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心態和行為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7-23
希望您及原po能夠理解兩種行為之間的差異性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27
問題在交換的兩邊物品價值每人衡量標準不一致吧。
Kelly avatarKelly2011-07-30
僅徵求無提供物品或勞務交換,那的確是「乞討」,而
Sarah avatarSarah2011-08-02
這個案例並不是,而兩邊物品價值是否對等(不是等值
Lydia avatarLydia2011-08-04
,畢竟非新品折舊攤提沒有恆定標準)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07
成了眾人意見歧異的地方。不過說是乞討真的太重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8-09
修正一下 GIVE 版不能徵東西 只能看
Doris avatarDoris2011-08-10
另外 是因為看到連PO兩篇 我才覺得有點怪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8-13
是覺得沒有什麼 但是覺得會不會太頻繁的徵求了
Jake avatarJake2011-08-14
另外 她也沒有說明要哪一種的 假如不合 又該如何?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8-14
但是其實這討論串 可以停了 有USB 且願意交換得去換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8
剛回完才看到有人喊停...Orz..
Rae avatarRae2011-08-22
樓上我不是故意的
Sandy avatarSandy2011-08-24
XDD
Olive avatarOlive2011-08-25
只是我們是可愛且歡樂的新店板 所以不需要戰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8-28
如果原PO要回文 建議用修改回文 推一大篇看的很痛苦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8-31
記得之前在本版就有一位版友 對於贈送 還提出一些
Linda avatarLinda2011-09-04
與眾不同的看法 那才真是真知灼見呀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9-06
#1DjwOojR 版主酸了人後 在那邊打哈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9-09
感覺令人不是很舒服 不曉得版主所謂紙紮的是什麼意思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9-11
紙做的假Mac電腦啊...別太敏感....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9-13
某位版友 不需要噓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9-14
每個人都價值觀本來就不同 版主認為usb網卡一定不只
一杯50嵐 搞不好有人覺得"不要的"東西 可以換杯50嵐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9-16
是個不錯的選擇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9-18
簡直一團亂 我不在也能吵成這樣 真有你們的 XD
Edith avatarEdith2011-09-20
今天重點是 版主不是以一般版友的身分在發言的
還是你要學某版主 強調自己也有如同普通版友的身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9-24
新店版很奇怪...徵求文常會被鞭很慘...
Tom avatarTom2011-09-27
徵求本來就是同意就交易,不同意就不要交易....
何來乞討或施捨之說? 充其量就是各取所需罷了!
Noah avatarNoah2011-09-28
當初新店版有人po徵求有"想續約卻不要手機的人"
也被大家批的亂七八糟,其實mobile版一堆這種交易~
Megan avatarMegan2011-10-02
是那種無須手機,但想換現金來用用的人會去交易的
而新店版卻很奇特的不允許這樣的人出現,實在奇怪!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10-06
別老是自以為的思考,其實別人不一定跟你想的一樣~
Queena avatarQueena2011-10-09
中華賣一隻I4 四千元,你用五千徵..會不會被噓?..
Hedy avatarHedy2011-10-10
單純發問 為什麼徵求續約不需手機的文會被鞭?
Hedy avatarHedy2011-10-14
徵求文版上千百篇...這邊吵成這樣....也不是沒原因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1-10-19
mobile板不會有問題是因為...那是等價交換要求...
Belly avatarBelly2011-10-22
補充,I4市價兩萬,中華賣四千是因為綁門號約補貼...
Lauren avatarLauren2011-10-24
我道歉是指對原po用語過烈
Dora avatarDora2011-10-25
就算在mobile版上也不會真的有"完全等價"交換..
Bennie avatarBennie2011-10-27
而是以搓和的方式,談成就會交易,不然價差哪來?
Una avatarUna2011-10-29
大家所能提供的無線網卡新舊不一,當然會有價差..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10-30
說不定有人還覺得一杯50嵐比他的網卡還值錢~
每樣東西價值在每個人身上都有所不同,版主何需鞭他?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1-03
一言以敝之 一個願打 一個願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11-04
在台灣用迴紋針換東西 還沒換到根毛 就先被酸死了吧
Zora avatarZora2011-11-07
純推原PO,雖然說在ptt上認真就輸了,但我欣賞原PO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11-08
認真與邏輯,還有你表達感受的方式。(拍拍手)
Poppy avatarPoppy2011-11-12
所以版主到底要不要說明自己發言的身分?
不要玩那種"我跳進去了,我又跳出來了"的遊戲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11-16
既然是執法者,讓自己身份超然是必要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11-19
其實推原po 對家裡有用不到的usb的人來說,能換到
Robert avatarRobert2011-11-23
一杯五十嵐對他還比較值錢 因為usb沒用=0價值麻
Selena avatarSelena2011-11-27
推這篇。:)
Harry avatarHarry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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