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串討論,
忍不住跳出來發洩一下陳年的怨氣。
記得在幾年前,
當時八德街的地下道剛蓋好沒多久,
父親在靠近那裏一間小土地公廟那等紅綠燈。
然後有一位喝醉酒該死的畜牲,
開車從父親的車狠狠撞上去。
土地公保佑,
車子後半毀壞差不多但父親身體沒事。
那位畜牲撞到之後,
立即開車逃逸。
但是老天的眼睛是雪亮的,
牠的車牌就掉在現場。
好心的路人幫父親叫來鴿子,
鴿子一來到看到車禍現場先要父親大人到醫院檢查有沒有身體的問題。
父親大人當時也沒想太多,
就到自行搭計程車到亞東醫院做檢查。
很幸運的,
什麼狀況都沒有。
檢查後回到XX派出所準備要做筆錄,
那位酒醉的畜牲也被鴿子帶到派出所。
該死的畜牲酒還沒醒,
狂罵父親髒話。
當時父親要求鴿子對畜牲做酒測,
得到答案「我們沒有這種設備!」
也得知車禍現場也沒拍照,
車子也早就被搬移,
畫了幾條沒有用線。
當天就這樣例行公式後,
鴿子就讓兩邊的人都回家去了。
第二天又再去XX派出所一趟,
要開始談論刑責、賠償事宜,
那位畜牲就都躲起來,
由牠的兒子帶著「其他人」來談,
對方態度很強硬,
鴿子也傾向要父親和解,
在談的過程一直跟父親說訴訟是很麻煩的,
和解很好怎樣怎樣。
原本一場酒後肇事,
第二天仔細一看居然是以一般車禍處理。
父親有向在鴿子界服務的親戚請教,
這位親戚說︰「有效的證據都被消滅,沒有辦法用有利條件和對方談。」
最後就只好連賠償金都隨對方開。
從這次的事件以後,
真的覺得樹林的鴿子………。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