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好嗎?還是領年終?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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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要從中壢搬到台北市,在98年12月初做的決定 ,月底就搬過去了,我這段時間想了很久 ,到底是要選擇被公司資遣好,領資遣費+失業補助金六個月好呢?
還是做到2月底 ,就可以領一.二月份的薪水和年終
年終如果預估10000元這樣加起來,那一個比較滑算ㄚ?
因為公司說只要我領了年終,就不會幫我蓋非自願性離職和資遣費了..
我因為想離職的原因是,公司離我住的地方突然搬到這麼遠真的很不方便,每天要很早出門很晚回家目前有同事會順路共同搭他的車,可是這不是長久的辦法..
到底我要選擇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
我一個月薪水約23000
投保薪資17400
做辦公室的助理
98年7月到職
各位大大請幫我分析..感激你.
已更新項目:
小長長說的很詳細
不過不知道做到過年後會不會比較好耶,只是比較累
因為大家都說都會做到過年後吧...
2 個已更新項目:
to中國小姐
我都有申請要資遣了老闆應該也不會看我要不要留給年終吧
有的話應該也沒有很多ㄟ

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0-01-08
資遣費計算方式:
23000/2=11500(新制資遣費每滿一年半個月)
11500x(5/12)=4792(資遣費)
2.失業生活補助計算方式:
17400x60%=10440
10440x6=62640 資遣費+失業補助共67432元
3.年終奬金是無法預估的,隨雇主的心意,又農曆過年剛好是2月中旬,如選擇領年終
,可肯定是領到1至2月中旬的工資,年終則?
4.上開計算僅供參考~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1-12
可領失業給付6個月:17400*60%
=10440*6=62640元。
資遣費=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所以你98/7月1日到職99/1/31離職,年資就有5個月,月薪23000元。
那你可領資遣費約為:
23000/12=1917*5=9583元。
綜合以上失業給付跟資遣費加總後你可以領的金額是:62640元
+9583元=722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