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到一間公司有一個禮拜多了~這間公司制度不好又沒什麼福利~去面試時:公司小姐說的規定也都含含糊糊不清不楚的!只是想說工作難找先找個暫時的工作可以度過過年~我進去的時候公司就有貼公告說年底有連假,但29號禮拜六公司還是正常上班~所以只放3天假!可是問題來了!今天公司開會說29號有可能會有很多人請假可以連休4天~所以規定29號那天全體員工不准休假!因為公司最近訂單多!怕人手不足~後來我跟組長說:29號那天我非請假不可~因為我在一個月前就已經訂好房間了!組長說:叫我當面跟老闆說!我傻了!這種事跟老闆說也太扯了!後來我也只好直接去跟老闆說,我說完之後老闆不僅態度很差口氣也不好!說怎麼沒提前說!我就說:我也才剛進來想說一下子就請假不太好!哪知道今天公司就臨時公布這消息!!組長還說開會時老闆有說(29號那天請假的老闆會叫你走人)~{請問這是威脅的意思嗎?}{那如果我29號還是請假公司要是叫我離職公司要不要付我遣散費?}請有心人士幫我解答!謝謝!
被公司要求離職是否要付遣散費!!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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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你做半個月好了,月薪*0.5基數*0.04年資=資遣費
如果非去不可,就去吧,把離職流程跑完
如果可以更改行程,盡可能變更一下,如你所說,工作難找,有就先做
這是【配合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