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公所駁回8/16"拆政府晚會"路權申請 - 苗栗

Table of Contents

噓 PigGoodGood:ZZZZZ被推文反駁之後又換人PO? 洗腦文? 08/11 00:40
→ PigGoodGood:1.音樂會不用 搭舞台、佈置場地和音響設備? 08/11 00:44
→ PigGoodGood:白天不用事前准備?等到晚上暗暗的在搭? 08/11 00:46
→ PigGoodGood:2.體制內你們用憲法法律當準則靠山,卻把集會遊行法當 08/11 00:50
→ PigGoodGood:空氣,所以你們只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遵守? 08/11 00:51
→ PigGoodGood:3.為了唱一首歌就是音樂會?還是只是為了製造衝突 08/11 00:53
→ PigGoodGood:搏版面,在來罵政府和執法的警察嗎? 08/11 00:55
→ PigGoodGood:4.公佈你們申請的範圍圖,讓我們有挺你們的理由。 08/11 01:02

因為早上被說我是主辦單位 要出示文件



我不是主辦單位

但是我會找資料

根據我找到的資料 也就是舉辦的主辦單位在FB上給出的申請書來看

(為了避免您找不到資料 所以我幫你找好)

資料來源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 Facebook貼文

http://ppt.cc/R9IP

為了我怕你看不懂這通知書在寫些什麼 (雖然我讀國中的小侄女都看的懂)

好心的我特別幫你點出幾個重點

從第一點第四項可以看到他們的遊行路線

以範圍來說 他們跟苗栗縣警察局申請的範圍為

遊行路線 縣府路>>>忠孝路>>>自治路>>>府東路

集合解散地點為"市民廣場"

也就是"音樂會 如果真的有 他會是在市民廣場 " 因為遊行路線跟集合解散地點

完全不同 集合解散地點可以合法集會 而遊行行進不能停駐過久 也只能使用路肩

但是

從第二點可以看到

縣警局他講的部份是....

你可以在市民廣場解散跟集合 但是 第四點 不得藉故在縣府路 縣政府前停留及演說

所以你可以這樣理解 你還是只能在市民廣場辦音樂會<<<這是結論


心得:

嗯 申請的部份我覺得其實很正常

從第一點第四項可以看到 他們沒要在縣府路上停留 是要在市民廣場停留

然而縣警局的回應 第二點第二項及第三項 簡單說 就是要你快點走過去

快點回到市民廣場我們好控制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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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8-13
推~ 用功
Necoo avatarNecoo2013-08-15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8-17
原來樓上噓等於推阿(筆記)
Lucy avatarLucy2013-08-19
苗栗分局的函,核准但限制不得停留演說,影響公務及民眾,看起
來是合理。 標題說的"市公所駁回",是指市民廣場的借用嗎?
Irma avatarIrma2013-08-21
該重申請17:00以後的場地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8-23
這樣不知道你有沒有比較清楚
這已經不是申請的問題
Doris avatarDoris2013-08-25
關於警局核准,其實要先看當初怎申請的,如果就是申請遊行,警
Kelly avatarKelly2013-08-27
限制不得某處停留演說,個人是覺得還好。
Poppy avatarPoppy2013-08-29
向公所的申請,或許可以重申請,比方說只申請部分面積等等
Liam avatarLiam2013-09-01
公所應該可以部分核准,或限制音量等等。 全否准就不太好。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9-03
劉政鴻從以前到現在 有一堆行政瑕疵 某些人都不批判
只會對抗議人士挑毛病 還真中立
Kelly avatarKelly2013-09-05
小蝦米對大鯨魚 可以先請他解釋 1.砍掉48座大安森林公
園換來什麼? 2.2年財產增加5千萬沒有賣地 是怎麼來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9-07
(48座大安森林公園是他拆除面積)
Kyle avatarKyle2013-09-09
更別提現在的2E 讓人找不到支持的理由~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9-11
我是沒申請過遊行,但看過蠻多機關的公文。准許但有所限制,
或提醒注意法令,是蠻常見的。該函二(四),因為兩行之間沒分
Doris avatarDoris2013-09-13
一般來說都會是准許但是有限制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9-15
號、句號,我的解讀是:不要到妨礙他人OR公務的程度.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9-17
2-4的情況他只是說 不得在縣府路的縣府前停留及演說
Enid avatarEnid2013-09-19
這種公文有不字代表完全拒絕
所以他的解讀會是 縣府路 縣府前就是不能停留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9-21
你要停留要到"府前路"的市民廣場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23
那是同一句話,逗號後面還有"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25
並後面那個就是多再加上限制
也就是說 你不只不能在縣府路縣府前停留演講 連人群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9-27
並=不得停留+妨害公眾 或=不得停留OR妨害公眾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9-29
聚集太多
我們也會驅趕你
就文字面上我的解讀是這樣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10-01
只是我覺得他比較有趣的用詞
Ivy avatarIvy2013-10-03
是 不得"藉故"於縣府前停留及演說的藉故
藉故字面上意思很有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10-05
我想 涉及人民基本權行使,解釋上應該是從寬;況且如果沒到
Kyle avatarKyle2013-10-07
影響公共秩序,也沒必要限制。 反倒是夜間的,值得主辦者思
Ingrid avatarIngrid2013-10-10
考..要採取的手段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0-12
其實我覺得有趣的並不是活動本身 而是活動所帶來的
影響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10-14
畢竟 "苗栗市"很久沒有這樣的抗爭活動
條子會怎麼面對 而一般民眾會怎麼看待 這是我比較有
興趣的區塊 至於活動本身是否過激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0-16
說實話 沒看到活動企劃書 我也很難多講什麼
其實那份申請書裡面
Eden avatarEden2013-10-18
我還有另外一個感到有趣的點
遊行但是不封路
也給你使用路肩的權力
Elma avatarElma2013-10-20
一般來說申請集會遊行很少會這樣 完全不給封路
大多是一段一段的封路權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10-22
比較好的比較級集會遊行 大概是 火旁 龍
那個就很標準 有行的部分 也有區段封路 然後集合解散
地點
Jack avatarJack2013-10-24
拜託 請不要亂丟垃圾及妨礙交通就好~也別有煙火鞭炮類
Steve avatarSteve2013-10-26
剛剛看到活動頁 陳立宏/鄭文燦/陳其邁都按了going
Edwina avatarEdwina2013-10-30
反對非基於公益而徵收。 但是,對舉辦晚會這樣作法,個人也
Edith avatarEdith2013-11-01
不贊同。
Lydia avatarLydia2013-11-03
星期五晚上見摟 來去參加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11-05
豬好好那一位只會為反而反 從來沒看到拿出佐證資料 那種等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11-07
級其實不用理他 就是一個瘋狂挺劉的人而已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11-09
推樓上,說得沒錯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1-11
我為反而反? 瘋狂挺劉? 那就龜笑鱉沒尾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11-13
豬大別噓 拿好證明你認為該拆的完整理由在噓 為什麼你覺得
Kyle avatarKyle2013-11-15
就是要拆 拿出你完整理由 不要只是噓文說就是該拆之類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1-18
這樣挺縣府拆房總該總該有個理由?
Zanna avatarZanna2013-11-20
所以豬大自覺自己是鱉? 我還覺得你承認為反而反會好一點
Ursula avatarUrsula2013-11-22
我是苗栗人 我支持自己的縣府政策,我還需要什麼理由
Sarah avatarSarah2013-11-24
如果你或你們是外地人來反對政策、反劉,這是你們的
Eden avatarEden2013-11-26
的自由,但是你們憑什麼批判跟你們不同意見的在地苗栗
Lily avatarLily2013-11-28
苗栗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11-30
不表態 不出聲 就說冷漠 苗栗人自己選的,有別的聲音
Steve avatarSteve2013-12-02
就不能,說真的 那些酸苗栗人 自己選的 活該 之類字語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12-04
的人, 抱歉 你憑什麼? 憑新聞還是網路懶人包?你就
Lucy avatarLucy2013-12-06
了解苗栗了嗎?省省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12-08
好笑耶,你不正是在批判與你意見不同的苗栗人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13-12-10
我在苗栗住了32年多,我是苗栗人。
Lydia avatarLydia2013-12-12
看到這些人想發出自己的聲音,你就是打壓他們的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2-14
3批判 是我用字錯誤,我道歉
Lauren avatarLauren2013-12-16
我只能說如果8/16 能夠和平圓滿,我願意祝福你們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2-18
但影響公共秩序,發生衝突,在來怪罪、罵警方 政府,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12-20
這聯盟可以解散了。
Dinah avatarDinah2013-12-22
因為縣府根本沒有正當理由拆房 豬好好你挺縣府的理由?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2-24
憑懶人包就斷定沒有正當理由喔 如果你是大埔當地人再來說嘴吧
影響公共秩序發生衝突就直接抓起來判刑了啦 省得以後三天兩頭
就出來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