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逃逸 高雄落網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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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2. 新聞標題:

花蓮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逃逸 高雄落網

3. 新聞內容:

2020年3月3日 林靜梅 陳昌維 溫嘉楷 孟昭權 綜合報導

花蓮有一名歐姓男子因為犯下性侵和搶劫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兩年多前獲得假釋
,結果昨天晚間他卻破壞電子腳鐐逃往台北,還持刀搶劫檳榔攤。而這名男子的車輛在高
雄被發現,警方全力追查,男子於今天下午落網。

記者來到歐姓男子家中,他沒帶走的手機響個不停,他的老媽媽說2號晚間八點多睡覺前
,兒子還坐在客廳,後來卻剪斷電子腳鐐,逃到台北還行搶檳榔攤。歐姓男子母親說:「
做老母的看到兒子犯罪一定會煩惱的。」

53歲歐姓男子,86年開計程車,性侵並搶劫女乘客,被判無期徒刑確定,服刑近20年後獲
假釋,但被認為再犯風險高必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只是出獄才兩年多他就破壞逃逸。花
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歐姓男子他在逃亡的時候並沒有攜帶行動電話,沒有
辦法精準的定位。」

歐男交付保護管束期間達10年,事發後花蓮地檢署發布通緝、並通知監獄撤銷假釋,不過
也再度引發電子腳鐐容易破壞、難以有效監控等質疑。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說:「
之前用的是塑膠的材質,在105年精進之後,目前第四代用的是塑鋼的材質,明年度要針
對第五代再加以強化。」

學者指出,在國外配戴電子腳鐐的人犯,會有指定監督人,並有心理諮商輔導等配套,不
像台灣只有監控層次,對於減少再犯的功能有限。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許華孚認
為:「那如果我們一味的從監督的角度,來處理這麼高衝動人格的性犯罪者的話,那當然
這個議題,會發生的比例會比較多一點。」

台灣實施科技監控20年來,上千人戴過電子腳鐐,破壞腳鐐有13件,此次歐姓男子沒帶手
機難以追蹤,但下午三點多,在警方合力追緝下,於高雄燕巢落網,人被押解回市刑大偵
訊,結束近18小時逃亡。

4.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68965

5. 備註:

在制度未完備前,應該要限縮犯人的人權,降低其他無辜人受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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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3-04
無期徒刑還能假釋喔
Rae avatarRae2020-03-05
無期可以 雖然名字叫無期 但服刑超過25年可申請
只不過新聞寫他才服刑20年 這就需要專業人士解答
Sandy avatarSandy2020-03-05
原po的備註怪怪的,假釋出獄就不是犯人
Harry avatarHarry2020-03-06
法律上可能不是吧 但覺得這種假釋者有其危險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3-07
法治國家,法律上若定義不是,就不是。關於人權的
問題並不適合用感覺來做判斷,更生人也是人,他已經
付出代價,出獄後不應該被歧視,可能,我是說可能就
是因為歧視,讓他又走回頭路,因為社會不接納他。
Edith avatarEdith2020-03-07
開始了,千錯萬錯就是社會的錯哦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3-08
我是說「可能」,我也沒有說他沒有錯,請樓上不要斷
章取義
Steve avatarSteve2020-03-09
以前是15年就可以假釋,後來有修法
Dinah avatarDinah2020-03-09
假釋可能再犯 台灣制度尚未完備前有限度限縮有必要
Tracy avatarTracy2020-03-10
這不是歧視 而是要保護其他社會大眾 等制度完備再說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3-11
犯罪之人的人權本不該同於一般人,贊同需受限縮。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3-11
至少在確保大眾安危的完善方案上路前,不該輕易讓
之假釋出獄。
Eden avatarEden2020-03-12
都認為他有高度再犯風險.還讓他假釋.這制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