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彰化板要新增板規這件事情 引起大家討論
在下不才 也想來表達一下 拙見
-----聽說要有分格線----聽說要有分格線----聽說要有分格線-----
板規 是管理板上的規定 我想可以把他視為彰化板的自治規章
而自治規章應該也可以類推適用一些法律原則
這次事件 我想討論的地方有二 一是法不溯及既往 二是構成要件客觀化
法不溯及既往呢 就是除非有例外情形
不然法律只針對"公佈施行"以後的違法行為加以處罰
而這次事件 很明顯的 之前板規並未加以規定
所以4/7 J大板主認有需要而加以新增
只是 這只能就4/7以後有違規者加以處罰 並不能就之前的違反行為加以處罰
不然 這也是一種 專制體制下的特有行為唷
構成要件客觀化
嗯 白話講 就是板規所規定的條件要客觀
因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有著屬於自己的價值觀 是獨一無二的
所以主觀意識 每個人都不同 甚至可以說
每個人自己也可能隨著心情好壞而有所不同
那這樣漂浮不定的條件 要怎麼讓親切 熱心的彰化板友 遵守呢?
所以 板規還是要客觀條件來評量 不然 主觀條件人人不一
那到時候 是要投票表決比人頭 還是要定孤支比拳頭勒?
(抱歉~~引用或許不當 但這可是堂堂棒球大國的職業聯盟裁判所說的話唷~)
結論
建議兩位勞苦功高的板主 把這板規規範條件修正為客觀條件
同時這次事件亦請給予s板友一個口頭告知或是請他向原po道歉即可
當然 兩位板主既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還要身兼審判
這種辛勞 還是值得咱們彰化鄉親給予肯定的
謝謝兩位正妹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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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不才 也想來表達一下 拙見
-----聽說要有分格線----聽說要有分格線----聽說要有分格線-----
板規 是管理板上的規定 我想可以把他視為彰化板的自治規章
而自治規章應該也可以類推適用一些法律原則
這次事件 我想討論的地方有二 一是法不溯及既往 二是構成要件客觀化
法不溯及既往呢 就是除非有例外情形
不然法律只針對"公佈施行"以後的違法行為加以處罰
而這次事件 很明顯的 之前板規並未加以規定
所以4/7 J大板主認有需要而加以新增
只是 這只能就4/7以後有違規者加以處罰 並不能就之前的違反行為加以處罰
不然 這也是一種 專制體制下的特有行為唷
構成要件客觀化
嗯 白話講 就是板規所規定的條件要客觀
因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有著屬於自己的價值觀 是獨一無二的
所以主觀意識 每個人都不同 甚至可以說
每個人自己也可能隨著心情好壞而有所不同
那這樣漂浮不定的條件 要怎麼讓親切 熱心的彰化板友 遵守呢?
所以 板規還是要客觀條件來評量 不然 主觀條件人人不一
那到時候 是要投票表決比人頭 還是要定孤支比拳頭勒?
(抱歉~~引用或許不當 但這可是堂堂棒球大國的職業聯盟裁判所說的話唷~)
結論
建議兩位勞苦功高的板主 把這板規規範條件修正為客觀條件
同時這次事件亦請給予s板友一個口頭告知或是請他向原po道歉即可
當然 兩位板主既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還要身兼審判
這種辛勞 還是值得咱們彰化鄉親給予肯定的
謝謝兩位正妹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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