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性被解雇該怎麼辦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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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8/21到職,原先面試時談好 ,作行政助理,結果雇主於11/1日要我轉作業務,如果我不做業務的話,雇主只聘請行政助理到12月,但是在一開始並沒有提到是短期的,像是臨時性的叫我不要來,給我的原因是:公司比較不忙了.如果像這樣的情形,要如何保護我的權益,難道我就要這樣離開公司嗎?過年要到了,工作不好找,又沒有收入
我是薪資轉帳的,沒有勞健保,要如何證明我在這家公司有上班
還有我可以討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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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7-11-10
你可以問他們你算不算是他們"曾經"的員工?如果是的話,可以請他們開"非自願離職書",這個我覺得蠻好用的,可以去跟政府申請失業補助,且政府會給你就業資訊。
如果他們不願意開,你可以跟他們說你沒有要拿那張作什麼用途,你只是想要拿那張證明,然後去辦理學習電腦的課程。這樣他們通常會開吧 (我之前被fire時也是這樣)
公司要開除我時,有個跟我蠻要好的同事告訴我,叫我要主動跟公司要那張證明,就叫"非自願離職書",那時我是第一份工作,人事室好像也料想不到我會主動要那張,(因為我是社會新鮮人),
他們還問我是誰教我的,我就說是我家人說的(因為同事叮我說叫我不要說是她教的)
如果他們不要開,你可以過半個月或月底原刷簿子,看有沒有薪水入帳?有的話,銀行的存簿就證明你曾在公司待過喔~
Zora avatarZora2007-11-09
薪資轉帳(先確認是不是公司名義開的帳戶,去問勞工局毛)就是最好的證明了,妳可以求助於各縣市勞工局,公司是為了省年終才這樣惡搞的,如果真的不幸失業,勞工局有提供失業給付,不用怕,一定要求助
我也曾因為牙套而不好找工作呢!
Wallis avatarWallis2007-11-12
您遇到這樣的雇主很遺憾!
但公司如無違法真的也拿他無法度!
雇主其他.如有任意扣薪.
公司5人以上員工沒投保勞健保.
或不法事實可以檢舉申訴!
但那對您的情況也沒多大的幫助!
還是想開一點吧!趕快再去找新工作.
2007-11-18 00:40:04 補充:
.公司員工5人以上.雇主就有義務在員工到職起.加保勞健保.如果您有證據如出勤卡或簽到簿.薪資單明細.與雇主談論職務上的內容錄音.可以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