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版主群"的小建議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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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版規...這個我沒意見,畢竟正常發文的話應該不會亂踏版規,

但是我覺得若是有版友或新手不小心觸犯版規,(惡意鬧版或洗文章數量除外)

那是不是應該由版主先警告或是推文請他修改或刪文? 或站內信

EX可以在違規文章推文內先推 違反版規2-XX條請於12小時內修改

如果他未在時間內修改 再做處罰

還有啊我個人覺得啦!如果版內事物有爭議 其實有BM版可以詢問,不需要到處問XX版

或XX版或什麼專業有經驗人士, 畢竟大家都會好奇專業人士跟XX版主是誰...

版主也是版友選出來的,只要你的規定或處理事項都符合正當,其實大家也沒話說,

畢竟你代表選你當版主的版友民意...那如果爭議太大是否考慮採投票或開放討論?

最後,我真的想說很多版規都是方便大多數版友,如果真的沒有太重大情節,

能通融的就多加警告,這樣大家或許會感受到些許些許些許的人情味...

本篇只是想給板主群一些我個人的淺見,非針對任一人士,

請不要主動跳坑 (坑裡已經滿出來了)

PS.我只是愛看熱鬧也愛嘉義版的死宅鄉民! 對於版主職位我完全無法勝任
所以只能出一張嘴XDDDD 應該官方說法 有意見的都是為嘉義板好

不要戰我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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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4-08-14
我檢舉過s功能了,板主直接無視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8-16
先捅你XD.....警告幾次kdd說了算!!
Olive avatarOlive2014-08-19
可以不要水桶我嗎>"<我只是給建議!我不要陪cuhi跟摳姨
Cara avatarCara2014-08-22
我並非想拉版主下台喔!我只是單純對現在管板方式提建議
Joe avatarJoe2014-08-24
再戰五千年.... 我也是愛看熱鬧 XD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8-27
希望"版主群"聽得進去瞜 XDDDD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8-30
還有還有,,誰準你發文懷疑版主的,你這算引戰文,拉
去水桶~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9-01
推,是不宜太嚴,除非故意不然誰都會犯錯
Sandy avatarSandy2014-09-04
一樓是兇狐狸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9-06
我沒有T____T我真的只是針對現況給建議 沒有要戰版主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9-09
政爭不斷延續阿QQ
Emily avatarEmily2014-09-12
推誠懇,只是不知道美送算不算故意?XDDDD......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9-14
然後不知道是不是我狀況外,我看到KDD都有推文請他改啊?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9-17
美送符合規定兩字,內文相符,也無罵人疑慮,為什麼有
問題
James avatarJames2014-09-20
那就好
Iris avatarIris2014-09-22
X…泡泡,你害我嘴角不自覺上揚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9-25
我不懂為什麼要用惡意的眼光看待所有事情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9-27
大家放鬆開心點生命不是很美好嗎?
Ethan avatarEthan2014-09-30
大家贈送不是都美事一件,心存好意嗎?就一定要解讀成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0-03
推本篇~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10-05
不滿嗎?美送是對板主造成什麼威脅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10-08
俺可啥都沒說呀,都您說光了....XDDDD......
Megan avatarMegan2014-10-11
我查詢kdd罰co姨那幾篇也沒看到kd有請他修改阿?
請"眾多板主群們"好好思考!!
Jack avatarJack2014-10-13
咦!我有拉椅子給你坐?沒說你有說話啊!
Ivy avatarIvy2014-10-16
我點名的是板主,但他全都不正面回應吶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10-18
誰准你亂入?
Ina avatarIna2014-10-21
可否請barttien大告訴我kd板大桶co姨四篇中都有推文請
Callum avatarCallum2014-10-24
他改嗎?
Mason avatarMason2014-10-26
我是說其他初犯者,比如徵人或買賣文,至於某些文沒必要
看我會主動避開,所以就不會注意,不好意思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0-29
我真的沒有要支持誰或拉誰下台 是就現況給版主建議
Olga avatarOlga2014-11-01
所以每個人美送的時候都來美送一下..世界會變美好嗎??
James avatarJames2014-11-03
標題 美送 看完真的會送嗎? 不會給其他人帶來困擾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4-11-04
小小意見 亂入一下
Andrew avatarAndrew2014-11-07
真的有送,co姨也送,沒有騙人喔!
Isla avatarIsla2014-11-10
那個沒送的自己有寫不送XD
Enid avatarEnid2014-11-12
他也沒騙人,他真的沒送。所以標題和內文也符合
Callum avatarCallum2014-11-15
那板主用口頭新增版規沒有的限制把人水桶就會更好?
通常這種情況如果認為不對,應該是走正常程序去修改版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1-18
規彌補漏洞才對吧...
Iris avatarIris2014-11-20
亦或是版規原本就有設計類似憲法23條那種神主牌條款去
Noah avatarNoah2014-11-23
桶我也不反對,但是有這種公益考量的條款嗎?
Emma avatarEmma2014-11-26
唉 一邊喊著版規太多太嚴 一邊鑽漏洞..補起來又說管太多
這...誰在搞誰呢?? 誰在送誰呢??看的霧煞煞...
Ina avatarIna2014-11-28
所以好奇怪,之前代理板主期間不用修訂也沒爭議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12-01
然後放大決 說很奇怪..扯前朝..扯代理.. 大概是這種感覺
Steve avatarSteve2014-12-03
不公正 再怎麼樣都是惡法
Lauren avatarLauren2014-12-06
覺得不公正就提出來,哪條是惡法也提出來啊!板主會看
吧!都可以討論
Freda avatarFreda2014-12-09
不知道為什麼要先桶再改板規。。。之前桶無理由呢?不解
Joe avatarJoe2014-12-11
推樓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12-14
先假設當事人確實有鑽漏洞的心態,他也確實去看了板規
才找得到漏洞,一邊要人去看板規一邊又不依版規行事其
實也是很矛盾的情況...
David avatarDavid2014-12-17
說句公道話 如果注音文沒有上面大的詳細解釋
Joseph avatarJoseph2014-12-19
版主應該是分不清注音文與注音標示的差異 某大也提到
該篇解釋也提到很多版主也如此便宜行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12-22
當然 發揮創意的表達意思 也是有鑽漏洞的問題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2-24
注音文認定也只是這次爭議的一部份而已,這另外有牽涉
Annie avatarAnnie2014-12-27
這也是我覺得法規弄那麼嚴格也沒用 因為永遠有洞
Enid avatarEnid2014-12-30
標題分類規定與事後翻舊文一次給予多次警告的問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1-01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他把有爭議的注音文判斷算進加重處
分的理由,等於是全部搞成一件事也不容易切割...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1-04
判罰理由是注音文三次加上標題"違規"視同引戰加重處分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1-07
就先別管注音文爭議,他的標題分類就現行板規來說除了
其他條款上有提到的強制規定外,就只要求2個中文字...
Una avatarUna2015-01-09
他要這樣罰白話的說法是...我"建議"你使用版規列舉的分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1-12
類,但是如果你不用講不聽我就判你引戰...這叫建議?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1-14
co姨其中一句還是在檢舉區詢問這樣是否算違規也被算進
去..........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1-17
我聲明一下好了,我不反對他水桶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只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1-20
要在"他自己精心設計的版規上說得通"就行了...
Kelly avatarKelly2015-01-22
小護士你完蛋了!!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沒那麼容易!!
Steve avatarSteve2015-01-25
等著被禁言吧~~~ (  ̄ c ̄)y▂ξ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1-28
而且他加重處罰的部分 標題確實符合板規兩個國字 我不
John avatarJohn2015-01-30
另外,我得向KD道歉,他其實有設計萬能條款2-14,雖然
Tom avatarTom2015-02-02
發動要件是要影響秩序...但是為什麼不用呢?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2-05
曉得co姨觸法哪條他所制定的規定哪部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2-07
不過參考美送文j大的意見 其實改標題並不違反板龜?
John avatarJohn2015-02-10
b大 可能設計太多 忘記了 確實是萬用款條呢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2-12
就2-1/2-2板規而言 並不觸法吧
Emma avatarEmma2015-02-15
哈哈版主大大已經寄信給我了
Hedda avatarHedda2015-02-18
現在來看的確是沒違反版規阿 其實很簡單 辦個投票
Lydia avatarLydia2015-02-20
選項一:以後標題只能用內建的那幾個 不可自定標題
Donna avatarDonna2015-02-23
選項二:可自定但不可有誤導或與內文不符或偷渡等情形
選項三:除內建8個外,可視需要新增可使用的額外標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2-26
但是要與版主討論過後,明定於板規內。
Iris avatarIris2015-02-28
如板規x-y-z:標題可用8個內建之除[公告]外的標題
以及以下之標題 [美送][亂入][XX][YY][ZZ]等
Enid avatarEnid2015-03-03
所以樓上三個 不是限制就還是逃脫不了要跟板主說明
Susan avatarSusan2015-03-05
我覺得要限制就限制明白 不限就不要自行解讀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3-08
像選項三 如果板友覺得ok 板主不ok = 不ok ans.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3-11
上面三選項至少都算明白
Lily avatarLily2015-03-13
我覺得 限制 vs 不限制
Zora avatarZora2015-03-16
唔 第二個其實就是現在的那兩條其實 我是覺得比較不佳
很free當然是好處 但是鑽漏洞跟版主心證的空間太大
Hazel avatarHazel2015-03-19
第一個當然是執行起來完全沒有問題 就是太無趣太硬了
三是我個人覺得最好的方法 但我可能沒講清楚
Irma avatarIrma2015-03-21
我說的可自定但要跟版主討論過後,明定於板規內
並不是說我先發了一個自定的標題,再來跟版主討論
Cara avatarCara2015-03-24
而是,今天大家認為可以新增某個標題 可能因為需要
Irma avatarIrma2015-03-26
可能因為各種原因 反正就是覺得"誒,我們似乎需要個新
Dora avatarDora2015-03-29
標題" 與版主版友討論過後 覺得有需要且OK 就新增於版
規內 之後大家就多了一個標題可以使用這樣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4-01
但這應該會討論很久吧,重點是有必要討論到還可以增加
John avatarJohn2015-04-03
版規嚴格死硬就等於版主執行方便,爭議也少
James avatarJames2015-04-06
要犧牲的就是人情味跟版友在版上的自由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4-09
啥? 且我覺得這算限制過多了點...
Emma avatarEmma2015-04-11
兩個是一定要有所取捨 至於取捨到甚麼程度 就是版主跟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4-14
這次co姨事件應該是他執法上有問題...
Carol avatarCarol2015-04-17
版友要怎麼去討論去拿捏 或是大家想要甚麼版風這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4-19
就好像關節的穩定度跟自由度無法兩全一樣意思XDDDDDDD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4-22
第三個就是在完全限制跟不限制中間多個折衷的辦法這樣
Necoo avatarNecoo2015-04-24
j大說的是不錯 但我想說得是 怎麼會是要替板主方便管理
Ida avatarIda2015-04-27
不管現行法律為哪者 都是以站在民眾角度為主 方便、利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4-30
益於民眾 盡可能不礙手礙腳 而不是站在執行者這方..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5-02
我之前有講過折衷方案,以方便爬文為名義讓"建議分類"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5-05
執行者是人民所選出 除非確行犯規、犯法,否則還是以民
為要才是阿....
Erin avatarErin2015-05-08
具有強制力,那範圍內就明文限制用那些分類,其他的部
份鎖住一個分類需與內文相關的原則就可以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5-10
嗯 我沒有說要替版主方便管理著想 事實上我是喜歡自由
Irma avatarIrma2015-05-13
的水瓶座 我在那篇美送就說了只要不是來亂的或誤導 我
Dora avatarDora2015-05-15
2個多月,K版主群發的公告比過去6年其他版主發的公告還多
Jack avatarJack2015-05-18
如果有人用這個玩髒話諧音或罵人,用2-14或引戰文去判
應該也可以...
Jack avatarJack2015-05-21
是建議真的不用管 但又考慮到可能會有人鑽漏洞或偷渡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5-23
居然沒鎖文? 當初我的文對板主不利,就秒鎖了捏...=_=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26
b大說得是 反正有萬用罰責2-14..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5-29
幹嘛 完全的開放似乎有潛在的風險
Olga avatarOlga2015-05-31
如果有人偷渡且明顯 板主就可以用2-14不是嘛........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6-03
嗯 這倒是真的 我太專注於用2-1/2-2把標題問題完全搞
Donna avatarDonna2015-06-05
定了XD
Emily avatarEmily2015-06-08
其實版主有了萬用法條2-14 對於標題若真想執法 只要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6-11
理由明確 且板友也覺得ok 實在不需要限制 坦白說= =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6-13
不要不合理的理由 或像先前先斬後奏 板友也不會說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6-16
只是他執法目的 理由 一直是蠻有問題的...
Leila avatarLeila2015-06-19
2-14依條文設計其實也不是沒有罩門,他的發動要件是影
響版面秩序,最好不要太依賴這條文...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6-21
事實上我認為2-14有修改的空間,但目前看起來問題應該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6-24
不大....等出問題再說...
David avatarDavid2015-06-27
所以主要還是在於板主判斷能力,才說執法前應確定明確
Edith avatarEdith2015-06-29
理由...總不可能隨意亂砍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7-02
OOPS,認真看完改判文後...其實已經出問題了,但確實不
Gary avatarGary2015-07-04
嚴重就是了,還是名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