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之不愉快心得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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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短暫居留於花蓮,上週末1/10、1/11邀請朋友一起到花蓮遊玩,並於花蓮火

車站附近之代號"MY"租車行租賃G6機車兩部,租賃前業者有用拍照做簡易存證。


= = = = =以下為簡短抱怨文= = = = =


於旅途過程中,因短暫停留進室內拿取物品,架立側柱,疏不知該車之側柱極度不穩

而倒地,並在側邊之車殼留下擦傷痕跡。昨日還車時,該租賃車商管理人於檢查後要求需

將車子外觀完全復元,並請來租車商合作之機車維修業者前來估價,並要求需更換所有車

殼,其中於機車下方之空濾蓋有一道凹陷痕跡,但我們檢查照片發現是死角,無法確認是

本來的痕跡還是後來的,但租賃業者卻要求我們各付此部位之一半責任,而所有維修總價

為6400元。我們嘗試詢問是否能將機車帶至外面維修並重新估價以確保維修金額之合理性

。租車老闆允諾但是需賠償維修期間之營業損失(每日400元,但若直接交由他們信任的維

修車行則不需負擔營業損失),並要求一旦機車遷出即需將車之外觀回復至新車狀況(且空

濾蓋之痕跡完全由我們負擔,業者不願平分),否則需重新維修,並不得要求他們重新找

來信任的維修車行重新估價(有所共犯結構嫌疑?),另外,我們亦詢問是否能用補漆方式

進行修補(原po父親為汽車維修業),因為該車之傷痕相當淺,原po認為不需如此大費周章

換殼,然該業者完全不同意,他說不管怎麼補絕對還是有痕跡,因此完全不給予其他選擇

方式,原po最後迫於無奈,只能賠錢了事。


小弟絕不是想逃避任何責任,也絕對想負起賠償,然該租賃業者實在太過,相信就是

一般消費者也絕無法接受此賠償,希望各位旅者千萬小心,並且於租賃前絕對要完全檢查

,希望不要有下個受害者!!!


(若有違反版規,煩版主告知,造成大家困擾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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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5-01-15
你覺得哪一個部分太超過?
Kelly avatarKelly2015-01-18
要看合約書 如果上面寫車損需照租賃車行所找之維修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1-21
人來鑒定,那就輸了沒話說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23
名陽?
Kelly avatarKelly2015-01-26
哇賽 租車行很好賺耶 刮傷的車殼又可以二手價...
Ina avatarIna2015-01-29
附一下車損照片吧
Sandy avatarSandy2015-02-01
這家本來就黑店!安然無恙的還車,坐火車都快到家卻
打來跟我說煞車把手斷掉要賠1800,一樣說要賠償營業
損失,我二話不說到消保會申訴,隔天MY卻在那假仙
說有材料能換不用賠錢…
Edith avatarEdith2015-02-04
樓上厲害
Mia avatarMia2015-02-07
MY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