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好像一直有人覺得疑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規定在哪裡
這裡就我所知講一下
一般所說在日本觀光的退稅,其實就是消費稅法上輸出品免稅的適用,
現行規定在消費稅法第8條,也就是經過政令許可的輸出物品販賣場販賣給
非居住者時,該商品原所應課之消費稅予以免除。
一般的短期滯在者(也就是俗稱的觀光客)基本上被認定為非居住者沒什麼
大問題,所以只要有申請這個制度的店家,針對觀光客當然就會退你稅
到這個部分為止應該都還沒有問題吧~
再來,為什麼會有講說來日本的半年內也可以退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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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接觸過稅法的人,可能會想到國際上常用的183天認定居住者的法則,
然後就會覺得應該是因為這個原因可以免稅吧!!
但是一翻消費稅法第8條會發現,這裡認定是不是居住者是依照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
法第6條而非所得稅法(再說日本所得稅法也不是用半年作認定),
這一條的認定基準是用在日本是不是有住所或居所去認定,住所須有長久居住之意
所以問題就是住的地方會不會被認定是居所了。
那這個問題,有一個古老的大藏省通達-昭和55年11月29日蔵国第4672号
針對外國人居住性的判斷,採取的判斷標準是有沒有居住滿6個月 <--半年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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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上來說,因為不管你是留學還什麼因素到日本居住沒有滿半年,
依照一個以前大藏省的通達,原則上會被認定為非居住者,適用免稅的規定,
所以可以申請退稅。
(理論上你必須要在這半年內把這個東西輸出到國外才可以)
但是這個大藏省的通達不是金融業不太會知道,所以也就比較少聽到店家會讓你退
而且消費稅的課稅對象是商品讓渡之人(雖然學理上說是代你繳),因此店家
不讓你退稅你去找稅務署也是沒什麼路用的就是了......
至於消費漲了有沒有影響,嗯...當然是沒有影響啦 XD
※ 引述《r2301452 (0.0)》之銘言:
: ※ 引述《morce (意識の流れ)》之銘言:
: : 有同學說到持留學簽證只要在日本還沒滿三個月,都可以退稅?
: : 還是只要拿非觀光簽,就都無法退稅?
: : 謝謝
: 請問一下過了四月 退稅的的規定有改什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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