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交往一年,這當中經過彼此的生日及農曆過年
男友送我的生日禮物是6000元紅包及過年也是包6000元紅包
而我卻都是回送衣服、鞋子、錶及床單總額超過紅包的面額
而在為個性不合提分手時,男友卻將我送他的東西全數還給我
包括穿過的衣服、鞋子及睡過的床單
然後要求我還他12000的現金,不還要給我好看
我當然不甘心還他錢,真的很痛心
我該怎麼辦呢
男友送我的生日禮物是6000元紅包及過年也是包6000元紅包
而我卻都是回送衣服、鞋子、錶及床單總額超過紅包的面額
而在為個性不合提分手時,男友卻將我送他的東西全數還給我
包括穿過的衣服、鞋子及睡過的床單
然後要求我還他12000的現金,不還要給我好看
我當然不甘心還他錢,真的很痛心
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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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揚言要不還的話要給妳好看
他雖將妳送他的東西全數歸還
但也出於自願
他並無理由要妳還他12000
妳大可先去派出所備案
不必理會他的要求
因為這金錢並非借貸 亦無借據
他無從索討
除非妳自願還他
叫他告阿 學誰阿?? ~哪有用過的 才還人家??
你說~ "金錢還你? 可以""~~
買新的 來還我!!
給你時候 ~ 是什麼狀態 就什麼狀態還來!!
2010-10-25 14:15:46 補充:
要一模一樣的!!